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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分流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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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分流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厅〔2020〕27号)、《关于印发<长江()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办〔2020〕54号)和《市城区新民、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实施方案》(水体治理办〔2020〕1号)精神,为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结合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7月底前,完成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确保磷铵入江排放口水质符合住建部提出的黑臭水体治理标准,力争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彻底改善磷铵泵站入江排放口上游水生态环境,为城市塑造优美的生活空间,不让一滴城市黑臭水进入长江。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2020年5月)。区住建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征收中心、桥南办等单位配合,对磷铵上游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面源污染情况开展逐一排查,彻底查明磷铵上游河道两侧排污口的位置、排放量、来源和周边环境条件,为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制定方案(2020年6月上旬)。区住建局、区环保局负责在排查、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市里的实施方案,科学制定磷铵泵站上游雨污水治理方案。

(三)工程实施(2020年5月—2020年7月)。牵头单位各负其责,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工业排污口监控、生态修复、景观塑造等措施,严格按目标进度完成整治。

1.面源污染治理工程(2020年5月—7月)。桥南办负责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沿线面源污染治理。

2.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5月—7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污水主干管网和支次管网建设以及老旧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首创排水公司按PPP模式具体实施;由区环保局、桥南办督促推进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

3.工业废水排放治理工程(2020年5月—7月)。由区环保局牵头,各企业具体负责实施。

4.生态修复和景观塑造工程(2020年5月—7月)。桥南办作为属地单位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生态修复和景观塑造工程。

(四)评估验收(2020年8月—12月)。区住建局按照《市城区新民、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实施方案》(水体治理办〔2020〕1号)文件要求,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效果进行评估,同时配合市环保、市水利、市城管等部门对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相关工程实施牵头责任单位要调配人员、组织专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

(二)落实治理资金。采取多元化方式筹措本次磷铵泵站上游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资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资金由办筹措;雨污分流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业废水排放治理工程区环保局牵头,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各工业企业投资建设。

(三)强化考核引导。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建设工作被列为市政府落实“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重点任务之一,区住建局、区征收中心、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局、桥南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质按时完成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建设任务,此任务实行周报制,每周各相关部门将进展情况报送至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住建局会同区政府办、区委办对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工程进行督查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同时,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宣传磷铵入江排放口上游雨、污水分流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