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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科学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本级2020年预算编制方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编制部门预算。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要求,下大气力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出资金用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各项财力;深入推进“开门办预算”,完善预算编制决策机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和预算评审论证,强化绩效管理,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衔接力度,统筹安排好政府各项收支。
(二)综合预算编制。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三)坚持厉行节约。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不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四)推行“开门办预算”。预算编制与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对经济社会影响大、专业技术性强、预算数额较大且不易确定的项目,引入外部决策机制,进行公开评审,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科学性。
(五)注重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对专项支出实行绩效评价,其中安排到部门20万元以上专项支出必须编制绩效目标。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执行、评价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依据。
三、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精细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凡预算未列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以安排。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县级各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全部编入预算,由部门根据近3年收入情况科学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全面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预算安排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滚动项目库,凡列入当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部门要有申请项目理由或文件依据、资金测算依据以及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二)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做到预算批复即可执行。专项资金要细化编制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减少年初预留项目和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确实难以准确细化编制的,也要按照发展要求列出项目支出方向或项目概况,要有实质内容和明确的项目资金用途。年初预算待细化项目,10月底仍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按规定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部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在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的同时,还要按照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安排,严格控制“其他支出”项目列示,凡列其他类的要说明原因。
(三)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除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据实测算的债务付息等支出和职工个人利益的相关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以及“三公”经费支出全部属于压减范围。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数总体按不低于5%比例予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只减不增。
(四)加强非税管理,严格收支政策。进一步加强非税收支管理,增强政府统筹能力。凡从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预算中安排的支出,部门要严格按照收入序时进度合理安排支出,原则上实行先有收入再有支出。细化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收入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地块,根据上年土地出让收入情况、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价水平等因素编制;支出预算根据预计年度土地征收计划、拆迁计划及规定的用途细化编制到项级科目,具体到事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除核算待缴库非税收入和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的教育收费以外,不得核算其他类型资金,凡存在核算其他类型资金的,原则上2019年年度前清理完毕。
(五)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落实省、市、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部门专户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根据结转结余资金性质、用途等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支出。对2019年部门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凡本级财政安排结转超过一年的、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结转超过两年及以上的,按照规定收回预算;2019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用于当年急需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2019年预计执行不完需2020年继续支出的项目,由部门及时申报,在2020年部门预算中重新安排。
(六)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所有使用政府资金,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按采购品目逐项编制,不缺不漏,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定,凡属于事务性的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编制购买服务预算。部门必须细化政府采购预算,杜绝采购预算编制随意性,凡部门年初预算未列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应急性支出或追加经费安排的采购项目外,其他一律不允许购置,应进行政府招标采购的支出项目,未进行的一律不予支付。采购项目完成后的预算结余资金,全部收回预算。
(七)科学编制债务收支预算,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依托土地收储计划、融资计划、建设支出计划及城市规划等,有效兼顾偿债资金来源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举债规模,编制债务收支预算。优先保障债务还本付息、在建、续建和重点项目建设。
(八)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单位绩效意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各部门项目支出必需编制项目文本,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同上报,其中2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必须细化到具体内容,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切实避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填项目的做法,改变资金等项目、支出进度慢的问题。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低的预算不予安排。对专项支出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深入推进“开门办预算”,提高部门预算透明度。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评审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计部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部门整体收支预算、中期预算内容等进行会商、评审、论证,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
(十)全面实施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是预算公开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范围,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四、预算编制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时间具体安排为:
(一)一上:9月30日前。各部门在编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建议草案,随同绩效目标一同上报。
(二)公开评审:10月1日-11月10日。财政部门根据部门上报的收支预算和绩效目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专家等进行公开评审。
(三)一下:11月15日前。县财政根据评审情况,结合财力等因素,审核部门收支预算,组织项目支出评审,向各部门下达控制数。
(四)二上:11月22日前。各部门、单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修改部门预算草案文本,生成上报数据报县财政局。
(五)二下:人代会批准县级预算20日内财政局批复各部门预算。各部门自县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六)预算公开:县级各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
五、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抽调精干力量,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单位各职能机构结合预算年度工作任务认真摸排项目,实事求是申报项目和数额。财务人员要总结预算编制经验,熟练掌握预算编制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对于故意隐瞒收入或漏列重要支出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责任。
(二)规范编制,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及编报说明的有关要求,准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草案。部门预算建议草案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格式规范,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部门、单位提供的项目不准确、数据不完整而影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其责任由部门、单位负责。凡部门预算未列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安排。
(三)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
(四)提高效率,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编制任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反复沟通协调。县财政各职能股室将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编制工作的指导,各单位要提早谋划,严格遵守“二上二下”程序规定时间,按时完成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