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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农事托管服务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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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农事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为纽带,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完善我县综合农事托管服务机制,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和业态创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全县农业生产绿色、环保、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实施内容与主体

(一)实施内容

1、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各乡镇继续开展整村推进的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和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服务。

2、开展种子化肥等农资托管服务试点。

(二)实施主体

1、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承担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和机械化植保作业服务;可以由单个农机服务组织统一承担本村的耕种收及机械化植保作业、秸秆打捆离田等环节农事托管服务,也可以由不同农机服务组织分别承担本村的耕种收机械化作业、机械化植保作业、秸秆打捆离田等环节农事托管服务。

2、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承担种子、化肥等农资托管服务。

三、目标任务

(一)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面积稳定在95%以上。

(二)开展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作业托管服务,并实行植保作业信息化监测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一遍施药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三)每乡镇确定1-3个试点村,在耕、种、收、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基础上,以小麦、玉米生产为主,开展种子、化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每个试点村实施面积70%以上。

(四)鼓励、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农机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手段,开展农机作业托管服务。

四、财政奖补

1、耕、种、收和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实行常态化管理,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对延伸的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环节、种子化肥等农资托管服务试点实施奖补,推动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业生产组织化、集约化、适度规模化发展。

2、奖补标准:对开展午季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按机械化植保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平台监测面积,经复核确认后给予5元/亩奖补;对延伸种子化肥等农资托管服务试点的,经复核确认后分别按午、秋两季各20元/亩奖补。

3、托管奖补资金由乡镇政府统筹使用。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托管工作的宣传发动、合同签订、技术培训、农资落实、农机作业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保险、农机作业补助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债务等与农事托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3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成立农事托管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村、实施面积和相关要求,落实机械化植保信息化监测管理措施;选定并申报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村;开展农事托管工作组织宣传、动员实施工作。

试点应选择村委班子团结、协调有力、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具备条件、能力健全的村。

(二)签订协议,组织实施(3月21日-10月30日)。

1、组织宣传发动、签订农事托管协议(服务合同)。

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择优选定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农资托管服务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包括作业环节、种肥品种、质量标准、价格、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成立农事托管工作组,划分管理网格,宣传发动,托管服务主体与村民组签订托管服务合同(附托管农户清册)。其中:农资托管服务合同应明确种、肥选定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以及供应时限、违约责任等;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合同应明确耕种收与秸秆还(离)田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和面积、作业方式、质量、价格及违约责任。

单独选定机械化植保服务组织的,在明确信息化监测管理方式后,与村委会签订作业服务合同(附种地农户信息清册)。

村集体经济服务组织与农资供应商签订农资购销服务合同,应明确供应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供应时限、服务方式等。

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和农资托管服务签订的协议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2、作业服务准备、托管网格落实。

服务组织根据签订的耕种收与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作业服务协议,组织落实各环节服务所需农机具。以村民组或自然庄为单位,由服务组织与村编制农事托管机具配置管理服务网格(含服务环节和内容、作业机具和机手、作业地块和面积、托管服务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托管、技术培训。

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信息化管理,继续按照推荐的作业模式、作业参数、亩施药液量、日报单及作业面积汇总单,由乡镇对接服务主体、下载安装管理终端、实行信息化管理。

开展种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的村,应根据当地生产实际,结合县农业部门的适宜品种、肥料推荐建议,合理规划、因地制宜,按照农时要求,围绕良种繁育、品牌粮、优质麦生产等,做好种肥品牌选定,确定服务方式、服务时限,落实质量抽检,做好发放记录管理等工作。

3、托管服务落实、履约督查管理。

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托管服务组织,按照约定时限,履行服务协议的环节、内容;村委会组织、协调农户主动对接,督促服务组织、托管农户按照农时季节要求,做好托管服务的组织调度,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托管作业服务合同;村托管工作组监督落实托管环节内容质量,调处作业纠纷,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乡镇对村与服务组织托管履约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实施督查。

(三)乡镇验收,县级复核

1、乡镇验收(午季:7月1日-7月20日,秋季:11月1日-11月20日)。乡镇托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行政村耕种收及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各环节履约情况、托管面积落实情况的验收;根据机械化植保作业信息监测结果,对服务组织上报的、经村组代表签字确认的作业日报单、面积汇总单进行审核确认、汇总上报;开展托管农户满意度调查。对试点村农资托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过程记录、农户满意度开展调查;根据本乡镇农事托管服务及农资托管服务试点完成情况,撰写验收总结并书面申请县级复核。

2、县级复核(午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1月21日-11月30日)。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委、县绩效评价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复核工作组,对各乡镇午、秋两季农事托管工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乡镇公示,并作为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策导向,强化宣传引领。推进农事托管、健全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解决“谁来种地”的重要抓手,镇、村要从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兴旺、引领小农户发展的高度,认真谋划、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属地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负责机械化植保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管理,加强综合农事服务组织建设,强化托管服务环节落实,做好农事托管服务及试点工作。要充分利用镇村大会、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让农事托管政策家喻户晓。

(二)密切协同配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县成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监督指导综合农事托管服务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将抽调现代农业发展室、农经站、农业综合执法、种植业发展中心、农机事业发展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路径;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农机牌证年检审等服务工作。

(三)严格目标考核,推动托管服务落实。县政府将2020年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常态化管理,午、秋两季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打分主要依据;对小麦赤霉病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和种肥等综合农事托管试点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加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