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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装备管理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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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装备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全面推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基础教育变革与创新,为教育教学提供有效支撑和精准服务。

二、目标任务

在认真梳理2018年“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年”和2019年“基础教育装备质量年”活动的基础上,巩固深化活动成果;进一步对标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全面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改善教育装备条件,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装备建配质量和管理使用水平。

三、实施内容

“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教育装备标准和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落实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要求,重点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在装备标准化配备的基础上,重视装备特色化配备。深入研究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推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继续推进图书馆、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贯彻实施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园灯光照明环境、直饮水和校服国家标准。

(二)全面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精神,推动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标准和实际需求建设实验教学场所,保质保量配备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供给与补充,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合理配置实验室管理员,确保实验室规范管理。针对不同学段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开齐开足开好演示和分组实验,全面提升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实验教学说课活动、全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全省活动。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

(三)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要科学管理使用实验室(功能室),严格执行教学用试剂(药品)中的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回收管理办法,既要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又要确保使用安全,严格执行环保标准。

(四)提升书香校园建设内涵

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及《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着力营造阅读氛围,激发师生阅读兴趣,提升师生阅读素养,深入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工作。一是“净存量”。通过开展全区中小学图书馆馆配图书的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将中小学图书馆中非法、不适宜和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筛查出来,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区教育局将对各地开展的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查。二是“严入口”。做好《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的宣传,各中小学在采购图书和更新剔旧工作中按照要求配备图书。三是开展系列活动。积极参与省第四届校园读书创作活动,举办全区“最美校园书屋”风采展示活动和阅读指导课优秀课件评选等活动,促进各校阅读工作开展。同时,已取得“最美校园书屋”称号的学校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继续建设中小学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备〔2017〕2号)精神,加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学校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机制,组成教育装备运维服务指导专家组,建立调度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动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维护技能交流展示等活动,以典型引路,提高装备使用效益。

(六)做好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创新校建设

按照2018年《省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年活动实施方案》(皖教秘〔2018〕26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备〔2018〕131号)精神,继续做好“市基础教育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创新校”建设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地验收并上报。

(七)增强教育装备管理系统工作实效

继续做好教育装备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制定专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中小学要按时准确填报数据,完成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保障密码和用户数据的安全。今年起,教育装备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每年两次:4月30日为上半年截止统计时间节点,5月10日前各单位审核统计并上报数据;10月31日为下半年截止统计时间节点,11月10日前各单位审核统计并上报数据。

(八)提升教育装备人员素养

建立教育装备队伍培训长效机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装备管理人员、中小学实验室管理人员、中小学信息化设备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装备队伍的理论素养和装备应用能力。合理核定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把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作为相关学科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重要依据。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纳入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培训体系。

四、实施步骤

“提升年”活动从2020年4月开始,年底结束。活动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

高度重视“提升年”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方案、落实任务。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利用网站、教师QQ、微信工作群、教育信息、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吸引力和知晓度。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学校领导、广大一线教师和装备管理人员真正从思想意识上认识到教育装备管理与应用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装备管理制度和应用要求,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月)

做好教育装备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培训、评估等各项工作,加大教育装备经费投入,夯实教育装备建设基础,狠抓教育装备配备质量,落实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装备管理应用评估,推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各学校于2020年11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报告和创新校相关材料。总结报告包含基本情况、自查和整改情况、经验做法、建议意见等,创新校相关材料包括创新校调研报告和创新校“省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应用评估指标”评估情况等。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

对“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对取得成果进行梳理,推广典型经验。区教育局将对“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各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