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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第二批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全区建成以区“四馆一场一中心”(文化馆、非遗展示馆、图书馆、博物馆、群星剧场和体育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一站一队一团”(综合文化站、健身队和民间演艺团体)为桥梁,以行政村“一室一户一书屋”(文化活动室、文化中心户和农家书屋)为基础,以各类文化流动服务车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免费开放制度化、文化活动经常化、文化产品大众化、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服务菜单化,至2017年,按期全面完成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创建内容
(一)加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区级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四馆合一”方案,加快文化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区文化馆(非遗中心)新馆、区图书馆新馆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文化馆分馆1个,图书馆分馆3-4个,每个文化站配置一台数字借阅机,全区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8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新建抗战文献馆。做好区体育馆维修、亚奥游泳馆维修、区博物馆标准化建设、中国三峡柑橘博物馆提档升级和楼亮化工程。
2.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改扩建,实现100%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综合文化站达到300平方米,统筹推进乡镇文化设施“三个一”工程(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室内健身房、一个健身广场),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100%乡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达标。
3.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配套建设文化广场。通过改扩建,实现100%行政村(社区)文化中心面积达到200平方米;100%行政村有文化广场(健身广场)和体育设施;100%社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丰富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周、民间艺术大赛等届次性文化活动。承办好中国“缤纷四季〓乡约”乡村游、茶艺节、柑橘节等大型文化活动。继续办好“乡镇文化节”“官庄庙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以奖代补”及基层文化辅导、培训力度,促使镇村两级文化体育活动届次化、常态化。继续开展“百村百团”“种文化”文艺骨干培训、新型农民培育的辅导工作,推进村级文化健身队伍建设,保证全区所有行政村至少有1个经常开展活动的体育健身队或民间艺术团。指导各乡镇举办1次以上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活动。
2.扎实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做好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扎实开展送戏下乡等惠民演出活动。歌舞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全年免费送戏下乡150场。文化馆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培训活动20次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图书馆基层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继续推行“你读书,我买单”“书香门第、耕读人家”“书香”图书漂流等全民阅读活动。实现区博物馆和柑橘博物馆的有机融合,举办或引进临时文物展览1个,开展社会教育活动5次以上。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十三届职工篮球大奖赛等群众体育活动。
3.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权益。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加大对农民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加强与特殊教育学校的联系,开展“送文化送关爱进特校”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关注老年群体的文化需求,开展老年服务项目和活动。区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盲读设备和盲文读物。博物馆继续举办“残疾人丝绣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等公益性展览。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常态化组织邀请留守儿童参观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免费观影、免费看戏等文化活动。
4.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整合各类文化信息资源,建立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共享工程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数字服务资源。区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4TB;推动数字博物馆建设,实现对馆藏重点文物的数字化;推动数字文化馆建设,完成非遗资源、地方原创文艺作品、地方大型文艺演出资源的数字化。城乡普及电子阅报屏、显示屏,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场所提供免费WiFi等相关服务。
5.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乡一品”扎实推进,力争创建国家级文化艺术之乡2个。开展非遗传承培训,出版系列非遗丛书1-2本(套),拍摄非遗项目成果纪录片1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展演活动6次以上。积极申报各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新建一批非遗传承基地、传承学校、传习所。
6.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结对援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者捐助设施设备、新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建设文体设施,满足周边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促进文化消费。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1.坚持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并重,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组建理事会,优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监测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2.建立创建工作督导机制,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创建工作考核机制,创建期末,对各地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绩效考核通报。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公共文化岗位,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镇村两级文化队伍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逐步达到3人,为每村统筹配置宣传文化员1名,逐步实现“一站三人”、“一村一员”。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培训扎根基层的文化骨干和文化能人。
2.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区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区、乡、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文化志愿者每年参加公共文体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
三、创建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汇总迎检材料,完成创建工作报告等。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7年1月-6月)。对照创建标准,自查整改;适时邀请省、市专家现场指导,确保指标达到要求;迎接省文化厅、财政厅考评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区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分管文化体育和城市建设的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文化体育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督办会,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二)政策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和要求,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村(社区)、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组织参加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三)资金保障。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及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示范区创建所需经费保障。将城乡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内容,加大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四)宣传保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先进典型事迹、先进典型人物等,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