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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谋划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局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局目标任务,切实提高目标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促进各项目标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现结合目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优化工资结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执行落实好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基层干部工资待遇倾斜力度。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和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做好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和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工作。
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工资基金的管理,增强工资基金管理的权威性,及时兑现政策性增资;搞好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及时兑现有关政策;及时报送各类数据、资料。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组织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确保新增高技能人才3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0人,高级工20人)。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管理发放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审查,组织开展2015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加强各类职称证书管理,理顺办证程序,强化证书办理质量。
工作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精神,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设。
(三)加强人事工作
1.为跨越发展长治久安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引进和培育“康巴英才”专技人员133人,配合州人社局完成藏区“双百人才”的培养工作。
工作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高端、中端和基层基础等专业技术人才评选。
2.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
工作措施:一是做好定向岗位的落实。二是做好定向招考的报名工作。三是做好中职类招考工作。
3.加强公员队伍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培训等工作。二是规范干部合理有序流动。三是强化公务员制度落实,加强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相关工作。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三是做好紧缺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工作。
5.扎实有效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军转干部队伍总体稳定。二是结合实际,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落实工作。三是严格核查军转干部的档案和相关材料,圆满完成今年军转安置任务。
(四)深入推进就业促进工作
1.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及时提供政策、岗位和服务等重点援助,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2012级“9+3”毕业生实现就业。二是建立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参保单位和个人就业登记率。
2.促进9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建立4个就业见习基地。
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办事流程,把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兑现。二是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推进见习基地规范化建设,开展见习基地评估认定工作。
3.组织420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含“广东援建计划”和“春潮行动”),创业培训30人。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开展“民族地区群众职业培训行动”、“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行动”“春潮行动”,“广东对口援助培训项目”等为抓手,全面开展藏区免费技能培训。二是针对失业人员培训需求,围绕企业发展及当地农牧民产业发展,打造培训品牌,强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切实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做好培训机构和教师选择。四是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和效果。
4.开发公益性岗位85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40万元。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稳妥做好政策到期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工作,确保政策能托底、可持续,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审查、现场核实等工作,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落实到位。
5.落实就业失业新规定,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就业失业新规定政策的宣传。全面使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所有经办业务全程使用业务系统,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信息及时准确入库。二是继续做好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并按季动态更新,逐步实现农民工统计数据与入库数据的衔接并轨;力争全面完成在家务农人员的登记入库。三是全面使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所有经办业务全程使用业务系统,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信息及时准确入库。
6.按时审核发放各项补贴及失业金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准确把握政策适用的范围、对象、标准和执行期限,统筹安排社保、岗位、培训等补贴资金,做到使用结构合理,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依法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切实维护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五)努力提升社会保险覆盖面
1.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206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0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9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1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0215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达到878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2015年达到77元/每人每月。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利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有利契机,积极实施广覆盖和应保尽保。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方便广大参保群众。
2.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到0.5369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到0.24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达到3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达到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达到335万元。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切实掌握企业缴费能力,狠抓保费征收。二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强化基金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及时总结建立完善配套管理措施。
3.让僧尼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险待遇。
工作措施:按照应保尽保要求,落实僧尼养老、医疗、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待遇。
(六)医保工作有序推进
1.2015年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485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570人,参保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到51915人(其中城镇居民达到7380人,农村居民达到44535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1950人。参保人数达到99.1%以上。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收计划0.205亿元。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做好各乡(镇)农保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全面督导,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二是积极实施广覆盖、应保尽保的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方便广大参保群众。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四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
2.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参保人尽量办理二代身份证,以方便户籍信息资料采集工作。二是2015年完成3233张卡的发放工作,持卡人达到4.1万人。
3.加强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50%以上的乡镇经办服务延伸;到2015年底至少建成1个村的基层平台。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信分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实现“金保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硬件改造升级与网络延伸工作,确保10个乡镇以上的网络畅通。二是加强基层就射平台建设,并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把基层平台建设延伸至村一级。
(七)劳动监察及争议仲裁工作
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修订完善《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实施办法》。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三是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两基”、“两支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两网化”建设)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0%。四是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会、企业、劳动部门)。五是加强特殊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实施“两网化”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县城主城区100%接入全省劳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等工作。三是做好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四是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制定严格规范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管理有序、使用有效。五是落实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推进农民工工资拖欠常态长效管理。
3.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工作措施:一是坚持以“两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和“两支队伍”(仲裁员和调解员)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仲裁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室一庭:一个咨询接待室、一个调解室、一个档案管理室、一个标准仲裁庭)。二是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确保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三是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大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力度,力争将60%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化解在基层。四是积极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年内举办一期由乡(镇)劳动保障员、企业参加的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检测预警和处置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争议案件进行研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争议案件预防调处联动机制。
(八)加强综合性基础工作
1.加强依法行政
工作措施:一是依托“依法治县”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二是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运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四是组织开展清理优化行权事项,加强对权力清单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劳动保障领域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推进规划统计。
工作措施:一是督促各二级局(股室)认真制定完善“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二是做好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3.强化预算执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落实预算执行制度,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审批程序,防范和化解专项资金支出风险。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探索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做好新闻宣传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及时稳妥政务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工作统筹,创新宣传方式,努力形成全州系统联动的宣传格局。
5.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措施:一是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办事服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二是以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行政决策公开、行政职权公开、行政审批公开。三是以提升信息公开性为重点,清理应公开的信息。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决策质量。
6.做好信访维稳
工作措施:一是切实做好全国、省、州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时段社会稳定工作。二是坚持用群众工作统筹信访工作,紧密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中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工作。三是注重从政策层面解决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的落实。
(九)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1.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强化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互促共赢。三是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切实纠治“四风”问题。四是大力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五是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六是树立思想建党的意识,教育共建共创支部党员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七是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团结有力、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
2.统筹推进系统干部教育培训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分级分类、按需施训原则,统筹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加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素质。二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00人次。
3.加强和改进系统作风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委和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改进会风作风、改进调研等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设备采购管理。二是大力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四是认真落实中纪委全会、省、州委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十)信息工作
1.完成州县2015年信息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
(1)分解下达2015年信息目标任务,明确各股室信息目标任务。
(2)按照全面收集,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认真提炼,字斟句酌,精益求精,总结到位,层次分明,清晰明了,及时报送,避免迟报、漏报和误报,确保报送质量和信息采用率。
二、工作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局主要领导对落实全局工作目标任务负主要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落实的工作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具体责任。同时,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每季度督办和考核工作,推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机关早知道工作制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抓责任追究。若因主观原因(如责任心不强,无故推诿、不作为等)不能如期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严格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