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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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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工业治污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市2015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度工业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煤炭市场整顿、三大电厂用煤协调与监管、企业出城入园、淘汰落后产能、分类治理小型工业企业、部分企业停产减污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和治理工作,以冬春季加强管控为重点,以落实日常监管措施为抓手,细化工作任务,确定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工作任务

(一)整顿煤炭市场

完善二级煤炭销售网点软硬件建设,加强煤炭市场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完善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内部制度建设,按照现代企业运行机制规范二级煤炭销售经营。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实施单位:二级煤炭销售网点

2.完善二级煤炭销售网点硬件设施,督促二级网点,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确保洒水压尘、消防等设施正常使用,堆煤覆盖、防尘抑尘等环保储煤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环保储煤能力。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二级煤炭销售网点

3.落实二级煤炭销售网点监管措施,落实购销登记等制度,对二级网点的配送信息逐项审核,稳定煤炭产品质量,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二级煤炭销售网点

4.根据《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二级煤炭销售网点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二级煤炭销售网点

5.加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日常监管,调整网点布局,扩大监管范围。根据群众用煤需求,杜绝网点密集分布,统筹调整城区二级网点布局和新增高坪农村区域网点。督促辖区现有二级网点对封闭式储煤厂房进行规范和完善建设,配备防火、防尘抑尘等设备,厂房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煤块、型煤分别存放,煤渣集中存放,场房外禁止堆放煤炭,做到环保、规范储煤。新建二级网点必须按照封闭式储煤场房建设要求,一次性建设到位。强化二级网点煤炭产品购销登记等制度,对经营、存放有烟煤的,依法予以取缔;对销售非专营市场煤炭产品的二级网点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二级网点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6.加强常态化巡查力度,对二级网点以外的存煤进行彻底摸排,发现一处,清理封存一处。4月30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已封存的煤炭彻底清理。加大全年常态化巡查力度,完善发现、登记、处理程序,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贩运、销售、使用非专营市场煤炭产品,不出现新的煤炭堆场,不出现二级网点外的煤炭经营行为,严厉处罚参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好二级网点销售的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7.强化高坪农村区域二级网点整顿工作。我局参照市对近郊四区煤炭市场整顿工作和二级网点建设要求,制定周密可行的二级网点整顿方案,明确监管的具体地理范围,监管主体、监管措施、重点工作等内容,督促建立、完善并落实常态化管控机制,实现高坪农村区域二级网点监管全覆盖,使其有序经营。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8.继续执行交通卡口管控制度。积极做好卡口进出运煤车辆实施登记通行制度;对煤炭专营市场外的其他运煤车辆一律劝返或绕行;对伪装运煤车辆和相关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各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

(二)出城入园

为缓解城区环境压力,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将区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热加工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向新区(黑石川)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转移,项目由“联合铸造有限公司”总体实施,按《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国家铸造行业及相关行业聚集发展产业政策建设。从今年开始城区内专门从事铸造及热加工的企业全部关闭,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相关企业整体搬迁、捆绑发展。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三)淘汰落后产能

摸排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制定淘汰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2015年以前淘汰的项目,按要求废毁、拆除;对2015年逐步淘汰的项目,每月巡查,做到废毁生产设备及生产线,达到淘汰要求,杜绝已淘汰项目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小型工业企业管控力度

1.严打严控“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摸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2.分类治理小型工业企业。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工信部门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环保部门制定整治标准,提出拟整治企业名单,按照环保标准开展整治工作,对经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小型工业企业上报区政府后予以关闭取缔。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五)部分企业停产减污

对水泵厂、路通市政建材有限公司、市政工程筑路材料厂等三家高污染企业冬季采取限停、限产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生产的企业依法取缔并实行重罚。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冬季采暖期

(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和街道要联防联动,及时沟通信息,互通有无,齐抓共管,协调并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具体工作任务,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跟进,为推进工作发挥良好作用。

(三)落实“网格化”管理。要切实把工业污染治理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各街道的网格中,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的作用,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性环保法律法规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治理为主,财政“以奖代补”予以推进,对拒不治理的企业和单位予以高限处罚、媒体曝光、不予环保核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限批、取消企业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并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限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强力推进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