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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厅联合办证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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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厅联合办证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大厅联合办证实施方案为提升新区政务服务效能,更好的为企业、客商提供服务,实现一窗式办照办证,促进工商、质监、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利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范围

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提供一站式并联服务,做到工商受理、部门衔接、规范流程、一窗发证,提高办照办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业务流程

(一)工商受理工商部门受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后,同时要求企业填写《联合办证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向工商部门提供工商、质监、税务部门所需资料,具体包括: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公司股东出资信息》4.《法定代表人信息》5.《董事、监事、经理信息》6.《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人证明》7.《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8.《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9.《公司章程》(工商、国税、地税)10.《股东会决议》、《任职文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11.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13.经营场所证明(工商、国税、地税)14.《税务登记表》(国税、地税)15.其他需要的资料

(二)内部流转

1.工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无误,核发《营业执照》,并填写《并联审核流转单》,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应资料分别递交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

2.质监部门填写《并联审核流转单》,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分别递交国税、地税部门;

3.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工商部门递交的资料信息、打印相关证件;

4.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填写《并联审核流转单》,将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需签字及盖章资料递交工商部门。

(三)证件发放工商部门通知企业携带公司公章,在所需材料上签字、盖章,并根据质监局缴费凭证,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部门将企业签字、盖章资料递交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归档。

三、保障措施

1.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联合办照办证服务工作,保证工作顺利推行。

2.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拟定《联合办证承诺书》、《并联审核流转单》等联合办证表单资料。

3.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做好服务工作,承诺自材料提交齐全后,须于4个工作日内办好相关证照。

4.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加强信息整合,探索改进办证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与工作质量。

5.新区监察部门负责做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