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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16项惠民政策,大力实施12项民生工程,扎实办好58件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更加繁荣、更具魅力、更为和谐的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注重实效、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同时,加强统筹规划,兼顾各方利益,推动民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主观能动性,整合资源,推动民生不断改善。同时,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提高民生水平,做到改善民生的力度与财力可承受程度相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同时,坚持共建共享,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形成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推进就业促进工程。深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施大学生就业扶持三年计划,每年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发1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积极解决“4050”人员就业问题,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待遇。全年安置就业再就业2.15万人,组织就业培训8200人次。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与驻区高校和企业合作,打造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及创业学院各1处,推行“创业实训+项目孵化”的创业培训模式,为各类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
责任单位:区就业办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
(二)深入推进特殊群体救助工程。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提标扩面工作。以低保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及计生困难家庭等群体为重点,扎实开展大病救助、教育救助、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提高重度残疾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费补贴及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医疗药物补贴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精神残疾人给予年度性住院治疗补贴;提高失独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救助标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殡葬补助;建立临时社会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群众和其他因突发灾害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社会救助,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老龄办、残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三)深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积极构建功能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省立医院—区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联合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城区10分钟、农村30分钟医疗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信息化、特色化建设,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在全区4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辖区域建设19个中心卫生室,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进程;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康小屋,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测血糖、测血压、测血脂等健康指导服务。投入600万元,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大病救助。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站
(四)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教师交流比例,完善激励导向机制,把优质课程、师资等资源辐射到更多学校。坚持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倾斜,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全面落实“三免一送”项目,促进入学机会均等化、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和教育质量优质化。加快未成年人素质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铁路南苑学校;年内完成七贤中学等42所中小学校和七里山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的校舍改造工程,完善育秀中学小学部、经纬学校中学部及华润依山郡、中海国际社区配套学校的软硬件建设,扩班84个,新增学位3800个,推进校园文化及绿化美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审计局、安监局
(五)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保障工程。扎实做好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区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处、农村幸福院4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积极推广邻里互助点,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硬件建设,拓展养老服务项目,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卫生局
(六)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困”家庭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实物配租的受理、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实行随申请、随受理、随审核、随发放。建立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台账和电子档案,实现保障信息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租金核减、租金补贴等各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加快推进兴隆、大庙屯、南北康等片区村民安置房建设,完成28975户居民房屋供电一户一表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管理局、经信局、控股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
(七)深入推进便民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遵循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全面加强全区便民市场建设管理,新建、提升菜市场7处、肉菜店5处,规范提升早餐点群10处。改造提升村(居)办公服务用房5处、2000平方米。更新、安装健身器材500件(健身路径100条),新建小型健身广场10处;打造社区文化阵地10处,提升农村文化大院10处。规划建设省实验中学地下停车场、八一银座立体停车场等8处公共停车场;改造提升万达广场北、王官庄等7个片区的交通微循环,逐步缓解城区道路拥堵压力。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委、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工商局、停车办、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农业局
(八)深入推进道路建设维修工程。规范城市道路挖掘和占用审批管理,整修提升经四路、站前街等13条道路。新建南康路、北康路、分水岭路及兴隆路、兴仲路,改造整修农村道路14条、18公里。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交通局、控股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相关项目建设指挥部
(九)深入推进市政设施管护工程。强化市政设施维护和施工质量监管,全面推行全覆盖、精细化、网格化的市政设施管护模式。对16条河道进行分批分期清淤,维修河道挡墙、护栏及日常保洁。对辖区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对坑槽进行修补。对白马山西路等7处积水点进行改造,增加15个防汛监控点。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
(十)深入推进城乡绿化提升工程。大力实施道路绿化、公园绿化、社区绿化、荒山绿化、水系绿化,全力打造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绿化提升旅游路、济微路、济大路等20条主次干道,提升面积约10万平方米;继续提升郎茂山公园、小姑山公园,改造玉绣康乐园等11处绿地游园,对红符路节点公园及道路进行绿化;积极推动绿化进社区,对王官庄、梁北、玉函南区等小区实施绿化;综合治理蝎子山、老虎洞山等破损山体,对双山顶山体进行高标准绿化提升,对南绕城高速路两侧可视山体进行绿化补植;全面完成消除裸露地面三年行动计划,栽植大树2000棵、花灌木30万株,新增绿地面积1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农业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局
(十一)深入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程。综合整治德胜社区、舜玉北区等24个居民小区,整治提升经六路等9条道路,不断提升城市的文化品质和内涵。细化完善环卫保洁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大城乡环卫设施投入,配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环卫保洁人员,规划建设鲁能领秀城、党家生活垃圾转运站,力争年底基本形成高水平、全覆盖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委、城管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市政局、园林局
(十二)深入推进乡村建设工程。按照连点成线、集中打造的原则,创建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以9个贫困村为重点,全面落实乡村扶贫解困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贫困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努力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实施卧虎山灌区南干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农田灌溉面积4800亩。维修整治塘坝3座,新建“五小”水利工程100处。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扩大村(居)群众工作专项经费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并为村“两委”成员发放在职补贴。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民生工程推进责任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民生工程推进进度。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民生工程推进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利用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新政策,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让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享受到民生政策带来的实惠,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拓宽民生领域投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民生投入,形成改善民生的多元化投资新格局。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完善督查机制,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审计局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检查、经常性督查等方式,对民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格实施量化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对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好的,要严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