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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突击月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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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突击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三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着力解决我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低,机动车乱停乱放,卫生保洁存在死角死面,市政设施损坏严重,公园绿地管理不到位,流动摊点、门店外溢,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美化、亮化建设退步,城区违法违章建筑较多等方面的问题,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城市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为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顺利有序开展,使各项工作及时高效落实到位,针对目前城市环境中存在的九方面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确保突击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居民小区管理专项行动。加大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力度,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秩序良好。小区无临时摊点和占道经营,无私搭乱建,建筑物立面整洁,楼道畅通,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小广告。小区路面硬化平整、干净,无坑洼、无积水。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绿化带修剪整齐,树枝修剪美观。绿化带内无废弃塑料袋、碎纸、烟头、果皮。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小区内弱电管网建设无乱挖乱扯现象。

居民小区管理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按照管理辖区,每天对各小区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种问题,确保4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施划行车线和停车位。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对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秩序进行规范治理,重点规范金融街、滨河路、永安路、大钊路等重点地段及各商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停车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出行方便。加强公交车的管理,车体车内洁净,无超载拉客,站点、站牌管理规范。

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交警大队、城管局、交通局人员交叉,组成三个工作小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对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秩序进行规范治理,保障城区交通秩序井然,确保4月20日前城区交通环境显著改观。

3、城市净化专项行动。增加保洁力量,提升保洁水平,做到城区范围卫生保洁全覆盖。加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停车场的卫生整治,做好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绿化带、树穴等卫生死角死面,开展施工工地内部和城市道路及边沟的卫生整治,做好长河河道清淤、古滦河生态水系换水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城市净化专项工作组

成员:城管局、爱卫办、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乐亭镇、街道办各4人

工作目标:每天进行巡查,每周组织一次集中行动,确保4月20日前城区环境明显改善。

4、完善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大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好城市道路养护,辅路维修,及时清掏维护下水管网,加强公园、广场、绿地内设施的维护维修。对城市道路护栏、果皮箱、广告宣传栏等设施进行维护。及时维修路灯等电力设施,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

完善市政设施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每天进行巡查,随时维修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4月20日前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进一步提升。

5、公园绿地管护专项行动。对广场、公园、街头小品内的绿地、树木做好修剪、管护,及时对城区破损的绿地、绿化带进行更新、补栽,及时清理绿篱、草坪内的垃圾杂物,及时维修健身器材、电力设施,提升管理维护水平。探索公园绿地内设施资源的社会化运营模式,减轻财政负担,提升城市商业和文化氛围。

公园绿地管护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4月20日前,公园绿地管护工作明显改观;4月30日前,形成社会化经营方案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6、流动摊点、门店外溢专项行动。通过特定时段、特定区域有序摆摊设点等方式,通过“疏、堵”结合、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治理流动摊点、门店外溢,对夏日超市、大东方购物广场周边等区域,重点进行治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流动摊点、门店外溢整治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4月20日前,流动摊点、门店外溢等现象基本消除。各机关单位、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7、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的方位及时间,将重点放在城区出入口,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对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进行严管重罚。针对三轮车违法载客反弹现象,交警大队、城管局、交通局分别由一名主管领导牵头,抽调人员混合编组,联合执法,在大东方购物广场、汽车站等区域设置定点及流动检查组重点治理。

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整治工作组

工作目标:通过24小时巡查监控,严管重罚,4月20日前消除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现象,确保城区道路设施和城市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

8、美化亮化专项行动。督导街道两侧单位、沿街门店对楼体进行美化、亮化,确保建筑立面整洁,亮化设施完好,提升文化品位。对乱写、乱喷小广告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能清除的立即清除。按照城市广告牌匾总体规划,对新建及破损广告牌匾,按照“五统一”标准,严格落实审批制度,逐步规范。

美化亮化专项行动工作组

(1)美化工作组

成员:城管局5人、工商局2人

(2)亮化工作组

工作目标:每天对城区美化亮化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4月20日前城区美化亮化工作进一步提升。

9、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行动。按照《乐亭县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重点整治各小区、城区道路及外环路两侧违章建筑,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定期组织集中行动,对依法定性的现存违章建筑及时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工作组

成员:城管局10人、公安局10人、住建局5人、国土局5人、乐亭镇5人、街道办5人,财政局、监察局、信访局、电视台各2人

工作目标:通过巡查,对已确定的违章建筑及时组织拆除,4月20日前基本消除各小区、城区道路及外环路两侧违章建筑。国土局、住建局、乐亭镇、街道办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提供执法依据;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其他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突击月活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由县长董立群同志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城管局、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乐亭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左大陆同志兼任。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居民小区管理提升、交通秩序整治、城市净化、完善市政设施、公园绿地管护提升、流动摊点门店外溢、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美化亮化、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突击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站有图片。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广泛征求群众对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进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要注重对整治效果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突击月活动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单位多,任务重。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承担责任,主动履职,敢于担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强化协作意识,相互支持,主动对接,形成合力,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以确保活动任务全面完成。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专项督导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彻底或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