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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全面提升我辖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现代化文明程度,以优异成绩接受市创建文明城区达标测评和省(或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考评,根据市(或省)委、市(或省)政府关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行动安排》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创建文明城区的实施意见》,(地名)人大经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突出重点,狠抓难点,推出亮点特点,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努力实现新突破,开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创建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夯实基础
加大创建文明城区宣传教育力度,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创建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向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分解目标任务,明晰创建职责,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全县(或市)市民自觉参与创建。
(二)突出重点,全面达标(
针对创建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突出市容管理、环境质量、交通秩序、职业道德建设等重要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迎接市(或省)验收组的检查,实现创建内容全面达标。巩固城区达标成果,总结经验,拓展内涵,延伸领域,打造特色和亮点;按照全市(或省)的统一部署做好迎检工作,以优异成绩获得省(或国家)级文明城市称号。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全面熟悉测评指标体系,明确创建主要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熟悉各项测评标准,扎实有效开展“六环境一活动”,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确保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测评项目圆满完成。
(二)查找创建工作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开展自测自评,突出重点,狠抓难点,针对创建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倒排工作进度,落实保障,按照限完成达标任务,并确保已解决的问题不反弹。
(三)及时完成人大分解目标,注重彰显(你城区简称或特色标志型称谓)特色
县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明确的各项指标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创建活动,全县各部门机关上下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同时,务必结合(你城区简称或特色标志型称谓)实际,紧紧围绕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谋划好思路,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拂袖开展创建活动,力促创建活动与兄弟城区错位竞争,突出特色,形成影响。
(四)强化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完成立案归档工作
创建全国(或省)文明城市的档案工作是创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按要求规范收集整理,通过档案资料,全方位体现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和成果。
四、突破重点环节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创建文明城区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举办创建文明城区知识讲座,采取集中学与自学、专题辅导与集体讨论,办宣传站、专栏、板报,书写标语,举行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省创建文明城区管理办法》和《县创建文明城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结合文明市民教育,组织市民学习《中国公民手册》、《文明市民读本》、《市民必读》等内容,订阅与创建文明城区有关方面的报刊杂志,对市民进行经常性、系统性的创建文明城区基础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市民创建文明城区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要广泛深入开展“做文明市民,兴文明家庭,建文明单位,创文明社区”活动,教育市民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岗位、做贡献,把教育与培养结合起来,有效增强市民自我约束意识,并带动周围的人,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仪表文明、交际文明、环境文明,形成讲礼貌、讲文明的新风尚。
(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按照国务院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专项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和机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改进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2.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继续加大查处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控制虚假信息产生的源头,切断传播渠道。以整治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方面的广告为重点,着力打击以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为名目和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为手段以及汽车和商品房交易、商业零售促销等领域的涉众型欺诈行为。加强监测,落实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等制度,指导媒体加强自律管理,促其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3.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回扣等问题,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对供电、供水、供气、铁路运输、专营专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和用户违章用电、盗窃电能、油气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供应者的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落实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鼓励农资连锁经营,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向农村。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其配件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引导农民到信誉好的农资营销网络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和保护机制。
5.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整顿土地、文化、证券、外汇、保险、旅游、建筑市场和矿产资源秩序,抓好安全生产。开展税收秩序和金融市场、价格专项整治,继续打击走私。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统计监测,定期通报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从房地产项目、审批、交易各个环节入手,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现象。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加强行风政风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开通“行风政风”热线,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治理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报刊征订治理等专项工作。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2.增强效能责任意识
健全行政“一把手”问责机制,健全完善效能责任体系,彻底解决少数单位和个别干部存在的工作纪律涣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着力建设一套机制健全、职责分明、高效便捷的效能责任体系。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各级各部门必须按县上统一部署,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促发展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真正做到实干兴县、实干富民。
(四)强化社会治安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
要加强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方面的规章制度,教育每位干部职工树立安全意识稳定意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采取定期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以会代训、专题培训,聘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制行家进行讲学,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先进典型等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水平。划分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区域,加强重点防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在工作中要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搞花架子,注重整体推进,不留死角。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和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变为庞大在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2.落实安全责任
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制工作干部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的检查落实,做到分工明确,检查落实,不留死角。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加强守护巡逻。配合公安派出所进行总体规划和整治,解决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强化物防措施,实行封闭管理。从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着手,敢于碰硬,因情施策,务求实效,切忌流于形式。加强内保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和整体联动防范体系的各个环节,发挥有效作用。
3.夯实维稳措施
积极推进“天网”工程,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源头化解、应急机制,实现由保稳定向创稳定转变,继续保持在五城区发案数最低、破案率最高。完善领导包案制度,健全社会联动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建住宅楼宇全部安装对讲电控防盗装置,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加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力度,保证设施完好,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物品的治安管理,严肃查处涉赌、涉毒等违法活动。加强对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采购、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实态监管。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及时排查整治重大消防隐患。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五)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加强农贸市场管理,集中力量严格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加大城郊结合部整治力度,治理跨门经营、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污染等城管顽症。重视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和建设,修建公厕,设置垃圾池,配置垃圾桶。加强城市保洁工作,确保中心城区环卫作业清扫保洁率、生活垃圾收运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100%。整治建筑工地,规范工地秩序,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六)构建社区服务体系
加强和改进社区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救助等方面的服务,使困难群体人均受助标准达到元以上,积极探索多种办法新建社区托老服务站,资助空巢老人为他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邻里互助”等形式的志愿者服务,实现“空巢老人”关爱全覆盖。
(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抓好中小街道整治和雨污分流工作,实现中小街道设施全有效、环境整洁有序,文化特色鲜明。全面修建、改建社区绿地建设。
(八)集中整治五小店铺
整治商贸娱乐行业,开展“清无”查处行动,遏制小副食品店、洗浴室、歌舞厅、美容美发厅和游泳池等五小店铺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建立无证无照经营投诉、举报、处理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消除各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现象。整治和规范中介机构,依法打击利用职介、婚介和旅游中介等中介机构进行诈骗等违法行为。
五、精心打造亮点
(一)做亮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探索历史文化遗产在现代化中心城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新思路,积极开展文化策划,突出城市特色,打造、等都市文化旅游亮点。结合全区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实际,实施“文化再现工程”。
(二)开展和谐精品社区创建
全力打造特色突出、功能齐全、示范性强、有影响力的精品社区。开展以“和谐文明进社区”为主题的“四进社区”活动,全年创建省、市、区级文明和谐单位(社区)2-5个,提升和谐社区创建覆盖率。
(三)巩固城乡充分就业成果
巩固比较充分就业城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培训行动,继续开展城乡充分就业行动,实现产业发展和就业安置“双同时、双促进”,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98%以上,其中力争实现四十到五十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达98%以上,实现96%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公推直选”范围,完善社区“两委一所、选聘结合”运行机制。加强社区公共事务所的建设,依托社区公共事务所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工作和公益活动。加强社区重大决策社区听证工作,试行社区议事票决办法,健全社会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模式,努力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
六、创建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城建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牵头负责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大力推动创建文明城区战略的实施。
(二)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创建文明城区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城建部门和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调动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的实施。出台相关政策,建立由城建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牵头,有关行业部门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共同创建协调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区。
(三)保障经费,建立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格局。政府将加大投入,把实施推进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经费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经费来源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四)谏方献策,建立监督机制
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视察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谏方献策。《》(注你县媒体,报刊杂志等)、有线电视要制作专刊、专题片,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坚持开通创建工作热线(公开监督电话),认真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