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范文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的生活状况,2014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公办教师: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在岗并坚持工作在一线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夫妻或未婚子女因得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贫困,除住院及外出治疗期间外仍坚持工作的;(有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因遭受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有消防、保险、居委会、交警队等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丧偶的单身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上大学,且至少有一方老人无固定收入需独自赡养而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十年来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并且近三年来获得过教师节大会表彰,家庭成员中只本人有收入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和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以上资助条件均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家庭贫困教师作为资助前提。资助名额是个人申请后由学校推荐,再根据家庭贫困程度来产生的,以确保能把资金用到最需要的贫困教师家庭中。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二、资助程序

(一)公开宣传。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政策,公开资助条件(包括资助的条件、资助的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监督等)。

(二)学校初审。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学校收到教师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申请表必须有校长签字,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三)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典型贫困教师的文字材料或影像资料、疾病证明、困难证明、灾害证明等)报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经复审后,在教育体育局及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财料报上级部门复核(纸质及电子文档),最后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确定并公布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将每位受资助教师应得的资助资金直接划拨至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收到资助资金后,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

(五)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励耕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三、资金管理

(一)“励耕计划”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或拖延支付,不得利用资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以确保资金安全。

(二)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励耕计划”专账,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它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三)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实施“励耕计划”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受资助教师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的专款专用负全责。

四、监督检查

(一)教育体育局审计督查室要全程监管,具体操作规程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二)在“励耕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取消该申请人三年晋职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律暂停励耕计划在该校的执行。

(三)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要严格按资助条件确定受助教师,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运行,确保资助款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五、组织保障

成立县教育体育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