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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县城的复评、省示范文明县城的创建以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容秩序,以良好的面貌迎接上级的复评考核,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决定开展以市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1、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具体分工:由局长负责全面整治工作;副局长负责四个街道“两违”整治迎考工作;副局长负责宣传、督导考核及后勤保障工作;副局长负责市容整治迎考工作;其他各成员根据相关职能予以配合。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重点
城市规划区内,金水路以南区域,重点是跃龙街道。特别要抓好广场、公园、汽车站、火车站周边,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市容市貌整治。
(二)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包括: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乱搭建、乱占道、乱停放、破旧广告设施等。
三、整治措施
(一)抓好宣传发动,实现全民参与
群众是创建工作的主体,也是创建成果的最终受益者,更是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充分发挥门前责任区责任制、“111”公共参与城管工程、社区、报刊、电台、电视台等现有平台与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复评以及创建的标准、要求、创建措施、创建进程、成果等,及时宣传群众自觉支持配合创建活动的典型事例,曝光各类市容违章行为,真正形成一个创建的积极健康良好氛围,使创建活动成为群众自觉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过程,达到共建共享的目标,为创建工作夯实坚强的基础。
(二)抓好卫生责任制落实
执法队员对沿街各商户进行全面走访,查漏补缺,对于未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商户予以补签,督促各责任单位和每个市民自觉服从管理、自觉维护街道环境秩序和公共设施。
(三)抓好环境整治,实现整治目标
1、流动摊贩、临时审批摊点、学校周边整治
一是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日常整治,特别是对乱设摊行为的整治,该取缔的要取缔、该暂扣的要暂扣,保证城区主干道、商业大街及附近无无证摊贩流动。对于已批占道经营摊点,严格按照批设的要求定点经营,不得四处流动。
二是加强对“自产自销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服务点内标志清楚,时间明确;周边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严格实行农户自我调剂、自我管理、自理垃圾,对屡教不改的流动摊贩严格予以处罚,并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对早点摊的管理。要求各摊主严格遵守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撤摊,对不服从管理者应予以暂扣或取缔。
四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秩序的整治。特别是在学校放学期间周边秩序的管理,保证学校周边无游商、地摊,道路畅通、整洁有序。
2、沿街店铺管理。沿街店铺要做到无跨门营业、占道经营情况;门口处无牵绳挂物、晾晒衣物等不文明现象;店铺招牌整齐,无乱设招牌现象。
3、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空档时间整治
加强对背街小巷的乱堆、乱倒、乱洗,污染路面等情况的管理;同时加强空档时间和夜间的集中整治,坚决取缔流动摊贩,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放过。同时加强对修理店、饭店、水果店、花店、电瓶车经营店等的整治。城乡结合部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区域内无线路乱牵挂现象。
4、停车秩序管理
加强对主要街道、商场周边、市场周边非机动车按位停放管理,规范停车行为,确保人行道畅通。
5、户外广告管理
规范沿街店面经营户的广告招牌、遮阳篷的设置,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基础设施上无乱设置招牌现象。遮阳篷在同一路段规范要基本一致。陈旧破损的要限期修复或拆除。沿街各种灯饰、户外广告、霓虹灯、空调器设置安全合理,安装位置适当,不影响街容路貌观瞻。同时要加大力度清除墙面、电线杆等处的“牛皮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局落实复评、创建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难度大、问题多、任务重。全局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站在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举措,加强协作,狠抓落实,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评、省示范文明县城的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确保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扎实开展。
(二)明确重点,攻坚克难。当前,创建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对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找准问题,明确重点,制订计划,结合县、局整体整治方案,全力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努力达到无“六乱”现象的要求。
(三)依法管理,文明执勤。全体队员在执勤过程中,要时刻注重维护城管队伍形象,对管理相对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管理职责,同时做到着装整齐、言语文明,举止规范,体现城管队员的良好素质,在管理工作中充分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在整治期间,局整治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局执法督导科负责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一步化解,明确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保质保量,确保文明执法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