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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公立医院新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根本改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市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和可持续发展得到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解“以药补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市域药品总控目录,市域总控药品目录由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包括省增补药品目录)、医保甲乙类药品目录以及其他必需药品组成,并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比例。试点医院严格使用市域总控药品。年度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和中药饮片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金额的25%,非医保目录药品使用金额控制在药品总金额的15%以内。中药饮片处方的费用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平均水平。公立医院因控制药费支出而减少的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加强内部成本控制等途径解决。
2.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以2010年药品差价为基础,根据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财政补助、医保支付方式调整情况和医院内部适当消化的要求,适度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服务费)、床位费等。价格调整方案由物价局会同卫生局提出,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调整相同步。应同步调整的政策由医保、财政、卫生等部门另行制定。
3.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均按照由此而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市财政给予保障。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本市医疗机构与外地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扩大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同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总额控制下的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
(二)建立公立医院内部综合管理新模式
1.深化优质医疗服务管理。(1)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重点推进电话预约、网上预约、自助挂号预约,特别是社区预约和分时段预约,推进以预约诊疗为主要模式的双向转诊服务。到2013年底,社区转诊预约占本地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5%。(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积极开展门(急)诊流程再造,医疗环境重置,减少就诊流程和环节,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依靠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各项检查结果查询服务。(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合理配备医院护士数量。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病房实际床护比≥1:0.4。积极实施“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努力创建“温馨病房”、“无陪护病房”“低陪护病房”,逐步实现8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目标。
2.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分别控制在35种、50种以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控制在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内;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3.实施医疗费用控制策略。严格医疗费用控制管理,通过多种手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的应用;扩大临床路径试点范围和推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缩短住院床日;逐步增加国家基本药物在门诊和病区使用金额的比例;积极推行同级医疗或区域医疗联合体内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建立相关费用指标考核体系和公示制度。
4.加强医疗技术行为管理。加大医院龙头学科和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力度,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转诊率靠前的临床科室进行重点帮扶,逐步降低转诊率。加快发展特色优势学科,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包括中医药技术在内的适宜技术的推广利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点管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工作。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教育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设立医院病人服务中心,完善服务、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查处开大处方、滥用药物及过度检查等行为。
(三)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新措施
1.完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突出院长职业管理能力的培养,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制定落实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问责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
2.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现状,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建立健全以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岗位和职级为基础、总额控制、分配合理的工资制度和以工作数量、工作成效、技术含量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适当增加,提高临床一线医生和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探索规范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3.增强医院运行效率。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积极落实审批权、采购权、保管权和使用权“四权分离”的机制,招标采购医院各种物资。切实加强医院运行成本控制,提高运行效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审内控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资产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
(四)发挥市级公立医院联动纽带新作用
1.加强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结合我市“十二五”卫生规划,制订公立医院设置和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通过规划和筹资手段加大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力度。深化“五大中心”建设,继续探索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提高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与大医院的对口协作。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地上级医院的交流与协作,争取与更多的上级医院建立各种形式的对口协作关系。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定期来姚讲课、技术指导。选派优秀年青医生以培训、进修等形式到上级医院深造。借助上级医院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帮助我市公立医院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
3.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大力推进市镇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公立医院的人员、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公立医院通过合作、托管、组建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建立市镇医院间的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加快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发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和效率。实施健康关爱工程,通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跟踪随访、健康教育等活动,关心群众健康,提高群众身体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大胆创新、稳步推进的试点原则,切实加强对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试点工作由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协调和处理。市卫生局要在确定的医改方向和原则基础上,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积极稳妥,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负责将市级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人事分配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以出资人身份建立对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制订出台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效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合力,确保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卫生、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大保障力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进一步体现政府职责,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合理安排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补助、绩效工资改革后退休人员增加的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等方面。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调节基金,基金来源以财政安排和卫生系统自筹等多渠道筹措,由市卫生局专项用于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性补亏。
四、工作安排
(一)改革试点范围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梨洲医院。
(二)改革实施步骤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2012年1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12年1月—6月底,前期准备阶段。通过调研,拟定方案,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协调相关政策。完善综合改革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改革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
2.2012年7月—11月,实施推进阶段。启动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急先缓后的原则,稳步实施和落实纳入改革的项目。
3.2012年12月,评估总结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提高。整理资料,做好总结,邀请专家对试点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力求试点工作在难点上有进展、重点上有突破、亮点上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