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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免疫防控监管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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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免疫防控监管实施方案

各村、居民委、校园、卫生院:

近年来,我镇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镇儿童免疫接种率95%的目标,免疫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连续十几年无病例报告。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无法落实已成为影响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与指标

1、对象

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7岁及7岁以下儿童。

2、指标

(1)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100%。

(2)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90%。

(3)连续居住≥1年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95%(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七苗”全程接种率≥90%。

(4)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

和免疫服务信息知晓率≥95%(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知晓儿童出生后有必要接种疫苗及能够提供免疫接种的服务场所,并能列举出国家纳入免疫规划实施免费接种的2种以上疫苗。

(5)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100%。

二、措施和方法

1、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预防接种工作力度。

镇政府将加大对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常规免疫运转和冷链设备建设,做好全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

卫生、公安、教育、建设、妇联、计生、社区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施流动儿童资料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发现率,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免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流动人口办理申报暂住证时,询问并登记7岁以下的儿童。并在暂住证上粘贴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免疫接种温馨小贴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一次对登记的名单进行核实和建卡。

2、开展主动搜索、现场建卡,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作为免疫规划的重要工作,继续实行流动儿童现场建卡制度,积极探索其他流动儿童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区、镇、村三级工作组织网络,发挥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作用,开展主动搜索,提高我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每月一次对辖区内的流动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儿童情况登记到《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村级)》(见表1),同时为未建卡儿童现场办理“预防接种证”,每月将“登记表”及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填写《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接种情况登记表(乡镇级)》(见表2)并通过镇委托村(居)委会开展流动儿童现场建卡工作。

3、加强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1)镇政府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在流动儿童家长(监护人)中选择态度积极并有影响力的人作为同乡教育者,鼓励他们以适合该人群的方式,通过一对一或多个同乡之间的交流,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开展教育活动和发放宣传品。

(2)在流动儿童聚集地举办一系列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讲座和“面对面”交流、发放小型宣传资料(如折页、张贴画、小画册、录像带、光盘等)等方式开展预防接种的健教宣传。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社区及医院妇保、儿保门诊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与产科及妇科门诊相互配合,及时对孕产妇面对面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系列“妈妈班”培训计划,提高儿童家长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和免疫接种人员宣传交流水平。

4、加强对人员的培训。

镇政府定期召集村级联络员例会,加强对联络员培训,指导其开展工作;发现并培训适宜的同乡教育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型免疫活动时对调查摸底、接种等工作人员的培训。

5、依法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教育部门要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工作。幼托机构、学校在办理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对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儿童家长(监护人)进行补证(种)。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应每半年掌握辖区内开设的幼托机构、学校情况,尤其是掌握民办的幼托机构,并将掌握的信息及时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民工子弟学校督促外来儿童进行补证(种)工作。

6、保障经费,落实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奖励政策。

镇政府保障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的奖励经费,切实将经费落实到实处,推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奖励按照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或社区医生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放,现场建卡一名儿童给予2元奖励,在其管理下完成全程基础免疫一名儿童给予10元奖励;同时,每年对各村(社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

三、职责分工

1、镇政府:

(1)根据《区流动儿童免疫预防管理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镇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并形成文件下发到各村和有关单位。

(2)每月开展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培训,一年两次组织村公共卫生联络员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召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现场建卡工作。

(3)掌握辖区内幼托机构、中小学校数量及入托入学儿童人数,尤其是民工子弟学校数量级每年招生人数。组织协调教育、卫生部门开展春秋两季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对村级流动儿童管理、现场建卡工作、幼托机构和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进行督导及考评。

(5)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组织各行政村至少发展一名同乡教育者。在4月25日计划免疫宣传日及其他宣传日组织卫生、计生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宣传活动。

2、村公共卫生联络员:

(1)负责掌握和提供辖区流动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及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2)每月两次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入户调查,对未办理预防接种卡的儿童给予现场建卡,每月28日前将流动儿童变动情况(附表1)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向责任区内预防接种对象发放预防接种通知,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儿童前来接种;

(4)参与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应急接种活动的组织、动员、调查摸底、宣传教育、通知接种等工作。

(5)在村流动人口聚集处刷制一条以宣传预防接种为内容的上墙标语。

(6)每年至少发展一名“同乡教育者”,参与摸底、宣传预防接种知识。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每月收集村级上报的流动儿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安排接种工作。及时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和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儿童给予补种。

(2)指导幼托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查验并培训;收集、汇总学校查验接种证资料;及时对无证或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给予补证(种)。

(3)每两个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流动儿童变动情况;每月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常规免疫接种报表,并于每年6月、12月按要求填写《省流动儿童调查统计报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4)负责对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技术指导;每两个月对村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评估,并形成督导小结。

(5)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实行)》要求,做好疫苗和冷链管理,实施预防接种和金苗系统信息化操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服务站之间建立镇级与村级的两级信息化网底建设,实现服务站与接种门诊之间儿童信息的动态交换。

4、派出所:

(1)各流动人口管理处在办理暂住证时在封面上粘贴“温馨小贴士”,小贴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询问并登记7岁以下儿童(附表1),登记表每月28日前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每年年底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当年人口、出生、死亡等信息。

5、学校、幼儿园:

各小学、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学期开学时要开展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工作,要求学生报名时上交预防接种证,并主动与云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做好查验登记、通知补种工作,将查验资料、补种资料整理并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