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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确保中央、省和市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巩固2011年全县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为抓手,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原则,以检查农村土地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自查自纠,全面了解掌握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保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查检农民土地承包、流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专项补贴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卫生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水稻良种油菜种植补贴资金,农村沼气项目资金,农村文化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乡镇“三院”建设资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等。
(三)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2011年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通过督查、抽查、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省、市检查组抽查后反馈给我县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方法
“回头看”活动从2012年7月份正式开始,在乡(镇、场)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政府派出督查组到各乡(镇、场)进行重点督查。在重点督查中,要对所检查地方和单位的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每年到位的资金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各地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尤其是对重点资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进一步解决中央、省和县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一律严肃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顶风违纪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有关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要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扩大警示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全县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次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场)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将此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
(三)严肃纪律,切实整改。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对“回头看”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地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在按照项目进度拨款的前提下,把仍滞留的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坚决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原则切实加以整改,对一些未及时完工的项目,要强化调度,强化领导责任,力争在近期内完成;未验收的项目,尽快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尽快组织规范完善;未实施的项目,争取早日开工。让滞留的钱尽快拨付下去,让被截留的钱必须及时流下去,被挪用的钱挪回来。同时,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组织不力或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纪律责任。
(四)加强调研,建章立制。涉农部门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健全更加规范合理的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机制,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推行阳光操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最大效率,切实巩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成果。同时,还要针对“回头看”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本部门管理和制度的漏洞,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从财务管理、程序动作等各方面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创新各项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