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人保局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县2011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帮助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就业,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解决新毕业的大学生临时就业;通过见习,使大学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以后解决其就业创业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2011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保局、财政局、就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办法,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设立
县行政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为见习基地,报经县2011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
(二)创业就业见习申请的办法及程序
1、2011年大学生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数为100个,由县2011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我县各见习基地。
2、报名条件
(1)籍国民教育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仅限于近两年未就业的,2010年参加过我县见习的大学生除外),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对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
(4)无违纪国法行为;
(5)身心健康。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另定
(2)报名地点:县人保局公务员管理股。
4、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填写好《县2011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人才网下载,一式两份),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A4纸复印件。
5、确定见习人员
县人保局做好见习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由县2011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由县人保局开具见习通知单。
四、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要求
1、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树立良好舆论导向;人事劳动部门要做好见习报名的组织和见学毕业生档案保管、职称评定及做好见习基地的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筹措及发放等工作;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要做好见习基地的具体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2、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见学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参加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聘用的,即中止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
3、参加就业创业见习的大学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履行见习协议的各项约定。见习期间,县人保局与见习单位负责见学生的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五、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核发标准及程序
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为每人每月700元,由所在见习单位先按时发给见习生,然后报县财政拨付,其中385元由县财政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315元由县财政安排拨付。人事劳动部门统一为见学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六、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领导
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七、本方案由县人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