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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路车辆整改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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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路车辆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行政辖区内公路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治理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公路、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县治超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联合执法、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工作思路,对行驶在我县区域内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专项治理,维护道路安全畅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崇义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县公路分局党支部书记

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治超工作,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张小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治理重点

治理工作重点为在全县行政辖区内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重点治理省道赣丰线、龙大线,县道上寡线、鱼过线及全县各县乡、村公路和城市道路。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认定标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定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超限超载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双联按照二轴计算,三联按照三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

6、车货总高度以地面算起4米,车货总长18米,车货总宽2.5米;

7、虽未超过以上六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重质量。

对违反以上超限规定的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限比例在10%以内的,处5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10%至20%的,处1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20%至30%的,处3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30%至50%的,处5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在50%至100%的,处20000元罚款;对超限比例超过100%的,处30000元罚款;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按上述超限比例进行卸载后,处30000元罚款。

(二)治理方式。采用流动巡查、现场检测等方式,以堵为主,开展定期、不定期上路巡查治理。

(三)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的标准与措施以及《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营造对道路超限超载治理的舆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对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强化协调配合。县交通路政、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重点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拆解)、“卸”(卸载超限货物)、“罚”(处罚超限违法行为)、“告”(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信息抄告)、“赔”(收取公路损坏赔偿费)、“拘”(将违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等手段依法强制管理,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3、强化流动稽查。县交通路政、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联合流动稽查,增加上路频次,扩大稽查范围,加大重点路段和大、中桥梁大吨位车辆的查处力度。稽查时必须使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未经称重不得认定超限超载,严禁以目测或根据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进行认定。对检测后认定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后方可放行。

4、强化桥梁管理。县交通路政部门要加强对大、中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对确定的危桥,要依据分类标准设置明显标志和限高、限宽设施,派专人值守,并按照行业标准开通便道或指定绕行路线,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防止交通堵塞。对导致压垮桥梁或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5、强化执法队伍。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保证人员到位(每次执法各成员单位至少要安排2名工作人员)、车辆到位。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教育,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确保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杜绝违规违纪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