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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革新制度督查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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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革新制度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落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认真兑现政府承诺,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及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

县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贯彻落实《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各地各部门承接省、市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正确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兑现缩减审批项目承诺、兑现改进审批方式承诺、兑现缩短审批时限承诺,以及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等情况。

具体监督检查内容为:

(一)保留项目执行情况

1、信息公开方面:保留项目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否依法公开等。

2、实施程序方面:是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有关印章和书面凭证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施审批项目是否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实施行政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依法举行听证;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办理期限是否符合《决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特别规定;是否依法告知救济渠道和方式;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等。

3、许可费用方面: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依法公开;实施行政许可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是否全部上缴国库;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收取费用等。

4、监督检查方面: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许可核实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依法予以处理;监督检查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等。

(二)精简项目执行情况

1、取消、暂停实施项目执行情况。取消、暂停实施项目是否停止执行,是否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2、合同项目执行情况。合并实施的项目是否合并执行,是否存在明合实分的现象。

3、转变管理方式项目执行情况。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相应操作规程和运行监督机制。

(三)省、市级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执行情况

是否及时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示;有关印章、书面凭证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等。

(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

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是否按照县政府和县编办文件要求,归并整合行政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服务股;是否成建制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行政审批事项及其相应的服务事项是否落实在窗口集中办理(要求受理和出件两个环节必须在中心),办理事项时的收费是否在窗口统一缴费,是否有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保持稳定在一年以上;窗口授权是否到位;“一个窗口对外”(即窗口受理、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一次性告知”的办事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三、监督检查的步骤

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13日)

各地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贯彻执行《决定》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总结材料请于6月13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和县效能办。总结材料内容要详实,材料要充分,有关数据要清晰准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自查自纠的基本情况;《决定》公布的保留、精简的基本情况;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14日至6月25日)

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调阅审批案卷,查看办事大厅、询问被许可人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暗访检查。

(三)整改巩固阶段(6月26日至7月15日)

重点检查结束后,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及时将督查结果报县政府和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督查结果将作为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监督检查活动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业服务年活动部署和要求、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现实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本地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兑现清理承诺中的不足,以及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应付了事,并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自查结果。

(三)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负起监督检查责任,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行政审批清理结果执行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的真实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对打折扣、出难题、捞好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教育、公开曝光,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