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区委评议制度实施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省纠风办《关于加强全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评议主体和监督作用,推动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实现评议工作的经常化、常态化。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作为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办理一批服务群众实事好事、树立一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典型、建立一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为主要目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通过民主评议,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基层站所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水平、改善服务、树立形象,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基本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总体部署
全区所有基层站(所、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成为经常性的工作。区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公立医院由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专项治理自行组织,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等综合因素,结合我区实际,分为以下几类:
1、公安派出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土管所、计生办、司法所等行政执法单位。
2、财政所、民政所、文化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综治办、农医所、劳动社会保障所、规划办等行政管理单位。
3、供电所等公共服务窗口。
(二)评议内容
1、对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的评议主要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
2、对公共服务行业设立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的评议主要围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
3、对学校的评议主要围绕执行政策、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
4、对医院的评议主要围绕医德医风、规范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院务公开、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
四、评议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由区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站所应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评议活动。主要采取问卷测评、明察暗访、综合评定、日常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评议办法,突出基层站所与群众面对面评议和直接沟通反馈。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创新评议方法,提高评议效果。
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从5月开始至10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乡(镇)、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公开评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方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被评议单位实际选聘评议代表。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单位,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被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了解被评议单位开展日常评议工作的情况,收集群众日常评议意见。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要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由评议办公室汇总作为评议的主要依据。被评议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公开评议阶段(7月)。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被评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乡(镇)、街道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参加,向基层站所通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发现的问题,由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评议,全面客观地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
(四)落实整改阶段(8月)。要求被评单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针对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五)民主测评阶段(9月)。由评议办公室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通过问卷、电话等形式,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居)委会、评议代表、普通群众等为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普通群众应以被评单位服务对象为主。群众测评应占较大比例。
(六)综合评定阶段(10月)。根据民主测评、日常评议、公开评议、问题整改等情况,得出最终评定结果,其中,民主测评应占较大权重。评议办公室要把评议结果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评议办公室报告,向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进行反馈,向社会公开。依据综合评定结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基层站所进行排名;遵循“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评议工作上下联动原则,区评议办公室按部门和行业分类将基层站所评议结果作为评价我区职能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基层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主要依据进行排名。各乡(镇)、街道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综合评定结果,工作总结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区政府纠风办。
(七)总结评估。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民主评议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2012年,将对2010-2012年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以及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应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评先评优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并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站所,可建议其主管部门将评议结果作为站所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低,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评议代表的构成及职责
评议代表主要由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构成,可通过自荐、推荐、选聘等多种方式产生。人数根据乡(镇)、街道规模确定,其中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应占较大比例。
评议代表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广泛收集群众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评议大会,发表评议意见。
(三)了解和监督被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四)参与对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情况的民主测评。
(五)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监督。
七、评议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基层站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在加强作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近年来,许多地方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为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广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确保纠风工作任务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谋划,科学安排,切实抓好,务必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区评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乡(镇)、街道的支持,为评议工作提供坚强领导并创造必要条件。区评议办公室要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评议工作,特别是要督促被评单位搞好整改。要引导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基层站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要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民主评议合力。区评议办公室要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评议工作情况。
(三)严肃评议纪律。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严禁评议人员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和宴请,向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拉赞助、搞摊派,以任何形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评议代表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取消代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严禁被评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单位,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