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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婴儿破伤风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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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婴儿破伤风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全面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标,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我省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到年,将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l/3。

(二)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到底,将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4; 

2、杜绝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4、消毒接生率100%;

5、孕妇产前检查覆盖率≥95%;

6、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率≥95%、考核合格率≥90%。

二、项目范围

项目覆盖全县9个乡镇。

三、项目内容

(一)人员培训

1、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施项目的意义、目标、各级管理职责、项目任务及实施要求、项目经费管理、项目监督与协调、转诊急救系统建设与规范等。

2、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培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新生儿窒息预防与复苏;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的基本急救技能措施;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知识和要求、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健康教育技巧、妇幼信息收集与管理等。

3、乡村医生、保健员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批开展,内容包括项目意义和目标、孕产妇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知识等。

(二)健康教育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每个孕产妇住院分娩。

2、充分利用婚检与孕期检查这一平台,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举办“孕妇学校”,有计划地进行健康教育知识的传播。

3、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中,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

4、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利用集会开展健康咨询,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利用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5、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及宣传单、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保健知识,形成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抢救中心        

建立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中心。村级负责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负责正常产处理,提高对危重症的识别和急救能力,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县孕产妇抢救中心设在晋中二院和县人民医院,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抢救中心要有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参与,组成得力的急救组,并向基层卫生机构和群众公布急救电话。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抢救中心要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运转通畅,形成上下贯通、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四)孕产妇死亡评审

对本年度发生的孕产妇死亡病例随时进行评审,并将孕产妇死亡病例、相关调查表、评审个案分析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及时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组、项目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主要职责是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负责项目的设备订购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的执行、监督、指导、评估及总结。

相关部门在实施“降消”项目中的职责分工是: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牵头及救助资金管理、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县、乡级产科能力建设,确保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和正常运转,加强项目管理和业务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监管工作;民政局负责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保证贫困孕产妇能住院分娩;人口和计生局利用基层网络做好育龄妇女和孕产妇的宣传动员工作,配合卫生系统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妇联、工会、妇儿工委负责组织乡镇妇女干部培训、孕妇和育龄妇女的健康教育;广电中心做好宣传报道,传播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能力。

3、技术指导组。成立由卫生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项目活动内容制定指导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技术推广;进行项目活动业务指导、监督、评估、总结。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任组长,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组建以乡、村领导干部、妇女干部、医务人员为主的健康教育网络和孕产妇急救的支持组织,并做好培训和服务。

(二)项目经费、设备管理

根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节约使用、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项目领导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不得挪用和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项目配备的设备,有专人负责,并保持良好功能状态。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配套资金。

五、监督指导与评估

(一)监督指导

随时接受省、市级检查指导。县级监督指导每季度一次。监督指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设备的使用和建档情况;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运转、急救情况等;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二)考核与评估

对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单位(项目办)工作、经费使用、人员培训、设备使用与管理、健康教育、贫困救助、孕产妇危急症急救中心运转、项目督导、项目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按村级、乡镇级、县级开展阶段性小结和年度自我评估。

六、项目实施策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降消”项目工作与贯彻《母婴保健法》以及“两纲”目标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政府及部门目标管理日程,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各项措施,促进“两纲”目标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级、各部门在实施“降消”项目中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共同抓好项目实施。

(三)规范项目档案,加强信息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在项目实施中所分工的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每一项工作都要按照项目要求,有完整的记录、数据、资料统计(包括图片、现场照片),形成规范的档案,并妥善管理保存。各乡镇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及时向县“降消”办公室报告相关的记录、数据、资料、统计等信息,对不按时上报的乡镇要追究其责任。

(四)加强产科建设

加强县、乡产科建设,改善孕产妇住院分娩条件,创造安全温馨的住院分娩环境。加强县、乡产科人员助产和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依法对助产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实行持证上岗。

(五)提高保健工作质量,强化服务能力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的筛查和管理;认真开展孕妇的保健咨询指导,提高孕妇的自我保健能力;大力推行住院分娩、母乳喂养;建立健全产科组织机构和急救制度,提高抢救能力和水平,有效地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六)加强督导,落实任务

县项目领导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要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实施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其责任。

七、项目工作进度

(一)5月下旬,项目正式启动,由县项目领导组组长和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签订项目责任书,全面启动项目工作。

(二)6月份组织第一期培训班,对项目领导组、各乡镇相关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管理培训,对医疗机构产科人员和乡、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技术集中培训;7月份组织第二期培训班,各级医疗机构对产科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强化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县妇幼院协助乡镇对村级进行强化培训。

(三)8月份,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初步评估,以促进项目工作的开展。

(四)11月底,上报项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