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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我县中心城区日趋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保障县中心城区交通畅通,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便利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治理为手段,以“防堵治堵”为重点,通过加速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叉路口、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交通设计和交通组织,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使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有所缓解;利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完善城区道路骨干网络,实现城区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行人优先。统筹考虑行人、车辆和道路的关系,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全县城市发展现状,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
(三)坚持综合治理,系统解决。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体式格局,在老城区多拆少建、只拆不建,有效降低县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
三、工作措施
(一)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管理
以规划为引领,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和轨道交通研究,科学指导交通。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
1、改造老城区道路及小街小巷道路网络,进一步完善老城区路网布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2、落实集贸市场、大西门路口等交通密集区的人车分流措施,疏通交通瓶颈。
责任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加强道路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迅速修复破损的道路路面及其他道路设施。
责任单位:县市政公司。
(三)完善交通管理措施
1、完善交通信号、标识、标线、护栏等设施。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规划局。
2、以交通指挥控制中心为依托,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实施全面的交通引导,及时交通信息,调整交通流量、流向。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
3、加强对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研究,解决城市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科学组织交通,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道路利用率,逐步实现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特别是做好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节点周边地区交通组织方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规划局。
(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对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车和行人违章的整治,使交通参与者的遵章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残联。
2、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顿,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合理设置停车泊位,严格处罚违章停车行为,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城乡建设局。
(五)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
1、新增环保车30辆,淘汰部分到期报废车辆。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合理设置公交停靠站点和公交专用道。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局。
(六)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
1、确保已建停车场的正常使用。开展已建停车场清查工作,严禁将已建停车场挪作他用,挪用的要强制恢复使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商管办、县房管局。
2、加速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大力推进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加大新建住宅及其他大型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执行力度,制定措施,鼓励现存停车场改建为停车场,启用城内空隙或闲置地块作为临时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配合单位:县人防办、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房管局。
3、创新停车场管理体制。整合、改造现存停车设施,逐步实现停车管理规模化、运行专业化、投资社会化。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4、鼓励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自有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七)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1、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优势。在电视台开辟“畅通工程”专栏,在新闻节目前后时段播放“畅通工程”公益广告;举办“畅通工程市民谈”征文比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
2、组织开展“畅通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常识;倡导文明行车,倡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行乱停;倡导文明行路,倡导市民自觉走人行道、斑马线、人行高架桥、地下人行通道,遵守交通信号;倡导文明搭车,倡导市民排队候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窗外乱扔垃圾等;倡导文明礼让,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文明礼让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3、积极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推广城市“交通安全社区”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初步建立居民宣传教育网络。
责任单位:蒲亭镇。
4、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处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站,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商管办、县交通运输局、县人保局、蒲亭镇。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单位”建设,强化驾驶员宣传教育网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安监局。
6、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和“小手牵大手”活动,进一步完善二中、蒲塘小学等学生宣传教育网络,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7、加强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交通违章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骆效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成海、县公安局局长雷雳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房管局、县文旅局、县人保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商管办、县残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市政公司、蒲亭镇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桂生同志担任,负责实施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的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都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心城区“畅通工程”顺利实施。
(三)考评总结。县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每季度对各负责部门和单位的“畅通工程”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通报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