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乡镇查治非法用工行动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府办发()3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从构建和谐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本镇行政区域内非法用工单位,重点是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二)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四)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此次内容要重点查实、依法处理。
四、检查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2日——7月12日):宣传动员阶段。各村、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镇政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第二阶段(7月13日——7月30日):自查阶段。各村、各单位、各有关企业,特别是对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7月20日—7月22日,镇政府分别由刘宁宁、韩华冰带队分片排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第三阶段(7月31日——8月20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企业及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经查实的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虐待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四阶段(8月2日——8月25日):总结阶段。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镇政府将汇总材料报县人民政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为了加强对这次行动的领导,镇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工是:镇综治办对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和处罚。公安部门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集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要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各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武府办发()35号文件有关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