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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洁勤政意识,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农村基层实施“双创”工程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就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和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牢固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双创”工程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农村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从而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中心点,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
1、大力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廉政征文比赛、演讲赛、廉政歌曲演唱比赛、廉政文化作品制作大赛等系列活动,并将有代表性的廉政作品作为宣传廉政文化的媒介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推广宣传。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各村在村内显眼的位置至少刷写廉政宣传标语1-3条,同时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活动室等载体进行廉政文化宣传,进一步完善田东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王埠、南皋、山口、伊山等有条件的村也要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廉政文化走廊,要因地制宜组织队伍进行廉政文化宣传,寓教于乐、寓廉于乐。各村要把“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宣传挂图挂在醒目位置,便于学习观看,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民风的根本好转。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每年要对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要出台具体培训规划,培训内容以党纪政纪、典型案件剖析、廉洁自律规范为主,也可以同农民素质教育、技术培训相结合。此外,有条件的村要积极创办廉政文化学校,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负责同志讲党课,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开展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政策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
3、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把廉政文化宣传纳入各项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做到有宣传活动,必有党风廉政内容,既要善于抓典型示范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又要敢于揭露批评自身不廉洁、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式、新途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镇范围内的大型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二)以从源头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着力点,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监督机制,确保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1、进一步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一级,建立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考核体系。在村干部中继续推行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每年12月要向党员(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述职述廉一次,并接受组织审议和群众评议。镇党委成员每年要带队对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检查1—2次,要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对现任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优秀率不达60%或差票率超过30%的党员干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要推荐农村优秀后备干部。考核结果要作为村干部报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健全民主议事制度。一是调整和充实了镇开展坚持民主议事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了《关于开展坚持民主议事制度活动的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议事组织,要求各村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议事会是由村民代表和村“两委”成员参加的会议,民主监督小组是由村民代表票决方式推选出的由3—5人组成,通过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发现问题、决策问题、解决问题,使每项村务活动都得到群众的认可。三是各村设立村民议事活动场所。各村均设立了固定的议事场所,如田东村设立了议事大厅,大厅中将议事制度、议事成员照片及基本情况上墙公布。四是明确民主议事的范围。主要包括:本村基本农田保护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集体所有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方案;本村实施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村内农田水利建设、村建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劳筹资方案;村集体一次性5000至10000元的较大支出;本村年内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其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五是定期召开民主议事会。规定各村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民主议事会。六是建立健全民主议事考核机制。为了使民主议事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村级年终目标考评,凡各村为民办实事项目未通过民主议事会的,年终目标考评时不予承认。七是落实民主议事两公开。会前十天通过信访信息监督员将民主议事告知单送到村民代表手中,再由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做到议事内容公开;会议结束及时公开议事结果,议事结果公开后,24小时村民没有异议的,议事结果生效,如有多数党员或村民对议事结果有异议的应复议。同时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凡未按上述程序所作的决定,均为无效,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一是明确公开时间。每季的第一周为村务公开周。二是明确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应包括:①上级决定事项;②“两议会”决定的事项;③每月财务收支情况;④涉及到村民利益事项,如粮补、林补、救济、社保、低保、五保、征兵、计生、落户、宅基地审批等;⑤基层管理事项;⑥村干部报酬和廉洁自律状况。公开的内容要具体详实,说明依据、理由,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拓宽公开渠道。①在村黑板报、宣传栏公开;②在各自然村张贴公开内容;③发放明白卡,向村民发放村务公开明白卡,并由农户签收,确保公开内容家喻户晓。
4、进一步完善基层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以民主理财、帐户监管、帐前审核、集中监督、规范运行为核心的新型农村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村级财务的帐务、资金双代管制度。村级财务的所有开支,应由纪检监督小组同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才能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会签支出,涉及重大开支的,应由“两议会”讨论决定。“两议会”要有记录,说明有几人同意,几人不同意,有参会人员的签字,入帐报支要附“两议会”记录,镇财政所负责帐前审核,对不符帐务处理程序的一律不准入帐报支。要取消村级招待费,除招商引资、技术培训、专项工程外,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用,党政机关人员到村下镇工作一律不准就餐,确需就餐的,要按规定支付费用。镇财政所要认真审核接待支出单据,对变相支出招待费的,一经查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进一步完善基层“两委”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季要同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要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有问题的基层干部,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要认真填写记录卡,并纳入村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6、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要建立村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规范个人行为,加强廉政监督,要努力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7、健全村级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两次,各村要规范会议记录,单列会议记录本,镇纪委要配合镇里派人参加,村干部要有发言提纲。
8、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制度建设。一是基层支部要设立纪检监督小组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负责监督检查“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有监督建议权、批评教育权、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权。二是要设立监督箱或监督电话,每月由镇纪委书记开箱取信,认真登记,按权限处理,并答复署名人员,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体系。
9、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审计监督。镇财政所每年要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对各类工程项目投资情况要进行专项审计,并就村级财务审计的结果和财政所联系收集装订成册入档保存。认真实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离任必审,审计结果要进行公开。要积极推进农村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0、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检查。镇党委、纪委,每年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至少组织两次督促检查或专题调研,检查遵纪守法情况,检查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等情况,检查廉洁自律情况,确保基层组织管理服务行为规范。
(三)以保证农村党员干部权力正确行使为重点,构建激励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惩处职能,坚决查处基层违纪违法行为
1、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扶贫救灾款物发放、粮补资金发放、低保社保资金发放等过程中有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公肥私的行为,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随意提高费用筹资筹劳增加农民负担,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为,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村干部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集体或村民利益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一是继续开展镇村干部“入户听诉”活动。为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变群众上访为镇村干部下访,每季度开展一次“入户听诉”活动,深入农户,贴近实际,化解矛盾,增进感情。二是继续开展“领导听诉接访”活动。为了便于群众诉求,除了每季度开展一次镇、村干部集中接访外,实行“领导听诉接访日”制度,每周一,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在镇诉求中心轮流坐班接访;在村诉求站,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也同样每周一轮流接访,解决群众诉求。在接访过程中实行“三定两公开”制度,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以明白卡的形式向群众公开接访时间、地点和人员,公开处理结果与群众满意程度。每两个月公开一次,确保“人不出镇,事能解决”。
3、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要注意把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区别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支持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对捏造事实、挟嫌报复、造谣中伤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整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所有党政领导根据包村包片情况,组织协调全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农村党风廉政的关键在于党支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镇党委书记是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是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确保基层政权的稳定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纪检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完善各村、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