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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今冬明春水利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二五”规划为依托,以发展民生水利为主线,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重点,全面修复水毁工程和重点堤防应急加固工程,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争得水利应有地位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完成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57座(其中小一型81座,小二型176座);
2.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53454人(其中农村居民214362人,农村中小学师生39092人);
3.维修改造渠道2309.39公里,衬砌渠道1223.53公里,新建和改造渠系建筑物3886座,更新改造排灌泵站25座;
4.新增蓄水能力6000万立方米,节水5400万立方米;
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9万亩,新增除涝面积5万亩;
6.治理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5条;
7.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平方公里;
8.修复水毁工程1356座(处)。
三、工作重点
坚持兴利除害相结合,标本兼治相统一,人水自然相和谐,以重点工程建设为龙头,着力抓好以下8项工作:
1.加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展。今冬明春完成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57座。去年11月份开工的24座今年9月底完成验收。上半年已开工的29座小(一)型水库,12月底完工并验收;下半年开工的28座小(一)型和176座小(二)型水库,2012年3月底必须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2.认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民生工程。今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25.34万人(其中农村居民21.45万人,农村中小学师生3.09万人),建设项目38个,其中新建19座,改扩建4座,管网延伸15座。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实施方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上规模,强化建设管理,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当年计划当年完成。
3.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在继续实施修水、都昌、湖口、永修、德安、星子第一、二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抓好武宁、彭泽、瑞昌、共青城4个县(市)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和、庐山区、庐山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农水专项工程的实施。认真执行财政部、水利部联合颁发的小农水专项建设管理规定,按照批准的实施计划,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年12月底完成工程量的80%以上和2012年月下旬全面竣工,接受省财政厅、水利厅绩效考评。
4.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步伐。在完成修水大桥镇、湖口文桥镇、彭泽浩山乡、共青江益镇防洪工程扫尾的同时,抓紧对德安丰林镇、武宁横路乡、都昌徐埠镇、县马回岭镇、瑞昌桂林街道办等已列入规划的项目建设,对先行实施的修水白岭镇防洪工程建设以及修水自筹资金的芦塘河防洪工程建设也要抓紧实施,确保2012年月底全面完工和度汛安全。
5.尽快完成八赛排灌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在抓紧官湖新站,港口分站异址重建工程扫尾的基础上,加快八里湖分站、官湖分站、江边站的更新改造进展,确保2012年月底完成更新改造、投入使用验收和汛期正常运行。
6.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采取预防治理相结合、封山育林相结合,认真实施修水、星子、武宁等县的农发水保项目,坚持以小流域为单位,以发展流域经济为目标,以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为宗旨,通过工程措施和防治结合,完成农发项目小流域治理4条,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亩。着重加强工业园区、城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治理,全面推进两区生态环境建设。
7.抓紧长江、鄱阳湖、内湖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凡列入计划实施的鄱阳湖二期六单项等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必须积极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没有列入计划投资的内湖堤防,尤其是单退圩堤,各地必须按照防洪设计标准,对险段进行加固,确保在标准洪水位以内堤防安全。
8.切实搞好水毁工程修复。今年汛期,修水、武宁等局部地区遭受了暴雨山洪袭击,水毁损失较为严重。全市累计损毁水利工程设施1356座(处),其中涵闸26座,泵站37座,灌渠329座(处),水库97座,山塘260座,其它小型工程298座(处)。各地在今冬明春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要重点抓好水毁工程修复,保证明年春灌需要和防汛安全。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年9月10日—年10月20日
组织动员及前期工作:(1)完成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2)出台实施方案(计划),将任务具体划分到乡镇,落实在每项工程上;(3)结合抗旱开展水毁工程修复;(4)召开会议组织动员,部署工作,分解任务,强化责任;(5)完成人饮安全项目管材设备的政府采购。
第二阶段:年10月20日—年12月底
(1)投资计划工程全面开工,病险水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省厅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小农水重点县、乡镇防洪工程完成任务80%以上,水土保持、水毁修复工程任务全面完成;(2)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全市重点水利工程进展情况;(3)择机在水利建设较好的县(市、区)召开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动工作。(4)12月下旬督查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经济发展综合考评。
第三阶段:2012年月—2012年月底
(1)抓紧做好各类工程施工扫尾和验收资料准备工作;(2)组织各类投资项目竣工验收;(3)开展水利建设扫尾与防汛准备工作检查;(4)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总结;(5)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考评、单项排名及总结表彰。(6)做好省级综合绩效考评等资料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水利改革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充实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日常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四套班子领导要象抓防汛工作一样包乡镇、包重点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多、投入大,各地要认真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同时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和农民要求最为迫切的、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3.兑现政策,加大投入。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年高出一倍。一是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增加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每个县不得少于300万元;二是建立水利建设基金,从各项规费中按规定比例收取,并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和养护;三是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四是加大各项涉水项目资金整合;五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
4.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推行“受益户共有制”,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加强小型水利基础建设管理。继续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激励政策,发挥政府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积极发展民营水利,鼓励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创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经营管理机制。
5.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明确项目法人,严格实行“四制”。加强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确保每道工序符合规范,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各类工程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施工进程,不达标不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项目法人的责任。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从年开始,市政府已将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评内容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考评体系,今年将提高分值,并强化督查指导,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把平时督查和年终考评有机结合再进行总评,对先进单位和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对后进单位和项目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7.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省市《实施意见》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把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把政府的号召变为群众的行动。开辟各种专栏、快讯和简报,及时报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态和先进事迹,营造重视水利、大办水利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