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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陶瓷发展试行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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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陶瓷发展试行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政〔〕12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促进陶瓷产业相关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实现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增强我县陶瓷产业发展后劲,根据《市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市优势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现代化绿色瓷都”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产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产业链试点建设目标,建立健全陶瓷产业链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链产品贯标生产,提升产业技术标准水平,为产业链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质量提升、巩固品牌发展后劲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带动全县企业标准化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人员标准化知识培训、引导积极采标、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监督、整合标准信息资源、搭建标准信息化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标准化活动,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及科研与产业标准同步化、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化、标准工作主体企业化的陶瓷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推动陶瓷传统特色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产业链试点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率80%;产业链试点企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率80%;产业链试点企业采标率60%;试点区域内企业标准执行率100%;产业链试点后产品抽检合格率较试点前提高5个百分点;试点后执行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提升5%;标准应用满意率80%以上。

三、步骤和措施

整个陶瓷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研部署阶段(年月)

1.调查摸底。对全县陶瓷企业产品技术标准状况进行调研摸底,了解掌握企业产品技术标准执行、采标、标准登记备案、参与标准制修订等情况,建立陶瓷企业产品标准信息数据库,确定试点单位。

2.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时间、步骤、内容、目标和总体要求,并对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各阶段目标任务和步骤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宣传。围绕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务信息专刊、工作简报、政务网站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标准化产业链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社会和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了解,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年月-年9月)

1.加强业务培训。结合陶瓷企业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标准化业务知识及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使企业熟悉并掌握技术标准要求,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2.开展技术指导。根据调研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完善试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县质监部门要成立技术标准帮扶指导小组,指导试点企业制标和对未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核、备案及注册登记,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不断提高试点企业标准覆盖率和应用水平。

3.健全标准体系。开展陶瓷企业标准体系建设调研分析活动,根据陶瓷产业链的实际需要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求的集陶瓷原料、生产工艺、成品检验、产品包装等陶瓷产品生产环节为一体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陶瓷产业标准体系表,推动试点企业有效运行。

4.鼓励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活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

5.推进采标工作。大力宣传采标目的、意义及县政府对采标企业的奖励政策,加强对采标企业的业务指导。对企业采用产品技术标准提供咨询,确定同类产品有无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对具备采标条件的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帮扶、指导,通过开展采标活动,促进企业产品标准提升。

6.强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省标准化研究所和县标准计量所信息服务平台,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及时跟踪国际国内标准动态,及时搜集现行有效的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相关规定,为企业提供快捷迅速的标准信息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

7.促进标准提升。加强与同业公会、相关技术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建立企业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快捷通道,努力为企业创造标准提升的条件;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全国专标委(秘书处或工作组)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实质性的标准化活动,扩大企业知名度,提升产品标准水平。

8.强化质量提升。依托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善产品检验检测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陶瓷产品检验检测数据信息资源库,定期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掌握产业链试点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达到抓标准促质量的工作目标。

9.加大检查力度。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实施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试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贯标生产情况的检查,对不按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试点企业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指导,不断提高标准应用实效。

10.组织定期评价。定期组织开展产业链试点建设评价活动,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加以推广应用,对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年10月-年12月)

1.充分利用县内各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实施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先进事例,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2.树立标准体系样板单位,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并对照执行,提高试点企业试点效果。

3.对照《市产业链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和《高产业链标准化试点验收评估计分表》,组织对产业链试点工作成效进行预验收,通过预验收分析试点工作的所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迎接市级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质监、发改、经贸、财政、卫生、环保、工商、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陶瓷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动有关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激励政策。各乡镇、各部门要鼓励、支持有关企业开展产业链标准建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奖励规定的通知》(政〔〕29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政〔〕122号),对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标准制修订、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秘书处等标准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奖励,特别要加大对获得节能、环保产品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强化沟通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围绕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进度,集中人力、物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广播、电视、杂志、报刊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所取得的成果,广泛发动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企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