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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全国全省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省、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污染反弹、开展重点行业、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为重点,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一要限期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的整治。及时对全县各级饮用水保护区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查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仍存在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违章建筑、民户等与水源保护无关项目的数量、位置,并于6月底前拆除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章建筑。对保护区内的居民要制定搬迁计划,一时难以搬迁的,年底前要在居民集中区域建设污水截污和处理设施。二要办好水源保护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县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在仙夹镇建成集水沟、截污坝,采用阿科曼水生态膜处理污水。三是加强水源涵养与保护。年底前呈祥乡要完成高山湿地保护500亩,晋江源头东溪大峡谷水域综合治理6公里;建设完成沼气池50个,生态公益林1500亩,人饮工程1座,净化排污系统等晋江东溪源头水资源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建制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调查与评估,完成建制镇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编制。扎实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应急预案编制以及日常巡查与管护,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稳定保持功能区标准。五是加强区域、流域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湖洋溪沿岸的湖洋镇、东关镇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周边的非法固废堆放点,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和河岸加固。进一步加强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年底前下洋镇要完成矿区综合治理,清理溪床5公里,建设拦矸坝5个、弃渣场1个、矿区饮用水工程4公里及储水池2座。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开展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垃圾填埋场整治。
1、抓好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工作,推进减排有效开展。年底前,联盛纸品有限公司要建设一个日处理150吨的污泥纸板生产车间,宏美纸业有限公司要建设造纸污泥回用车间,对造纸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海汇化工有限公司要建设脱硫废水再生回用设施,增设冷却水及污水循环回用管道,安装3台回用水流量计;要完成后山煤场改造整治煤加工粉尘,炉渣场改造整治,建设800平方米封闭式炉渣场,减少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宏美纸业有限公司和美岭火电厂要建设脱硫设施中控系统和自动加料装置安装并通过验收。介福乡要对陶瓷生产企业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燃料由重油改为电,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2、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修缮进度,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负荷。加快实施垃圾填埋场至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收集途经地段企业和生物园区的工业废水;加快大桥至桃溪大桥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收集侨联、酒店、宾馆、医院等单位及该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切实提高城区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年底前,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要稳定达到90%。工业企业污水排放需经初步处理,并经环保部门监测达到规定标准,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对全县已建成的各级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督查,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年底前,完成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新建桃城镇济川村和花石村两个转运能力为20吨/日的垃圾中转站和仙夹镇、吾峰镇两个乡镇处理能力为8吨/日的垃圾填埋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
(三)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已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年底前要淘汰县美岭水泥厂2条生产线和水泥有限公司的1条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5.1万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林庆梅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局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要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为抓手,着力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以形成行动的整体合力。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环保工作重要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
(二)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部门配合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局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发改局、经贸局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
监察局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加大污水、垃圾处理力度,特别是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问题;
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及损害公众利益、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安监局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供电公司要监督供电企业,抑制高耗能企业用电增长,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三)采取综合措施,严格环境执法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要突出勤罚,实施“错时执法”,反复检查、突击检查,严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后督察,巩固污染整治成果,防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回潮。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公开查处一批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对严重违法、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局与监察局要联合挂牌督办,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登报承诺制度,责成发生较大环境违法行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单位,在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检讨,就整改措施、期限做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公布“12369”环保热线电话,畅通环保诉访渠道。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6月上旬)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10月)
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及各级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和“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
(三)督查阶段(8月—10月)
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对各单位、企业整治工作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迎接年10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联合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以书面形式于11月10日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环保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