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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管理工作,清理违规供电,逐步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水电供区以及农网暂缓改制乡镇遗留的小水电自供状况,现就我县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方向,清理全县非法违规直供电行为,整顿全县所有农网“网改”遗留的无证自发自供营业区。
二、工作内容
(一)打击非法违规供电行为,维护供电秩序;
(二)妥善解决农网“网改”遗留的无证自供区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电网接入、电量上网、电价执行、电费结算等工作,加快电网“卡脖子”路段建设速度,为合法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为电站上网、企业用电和电网经营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三、工作原则
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法推进、疏堵结合;
(二)尊重历史、平衡过渡、妥善解决;
(三)政策统一,措施与具体情况相结合;
(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五)整顿与规范相结合;
(六)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结合。
四、工作方法
在整顿规范过程中,既要认真、客观地分析存在的问题,也要从全局、大局利益出发,处理好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全县电网运行安全的关系。
(一)关于违规供电
1、结合省政府清理违规小水电站有关政策,对违规供电的“四无”水电站坚决予以取缔;
2、妥善解决波及的用户用电需求。属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由县电力公司直接供电。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立即停止供电。
3、非法违规的供电线路或网架,属政府职能部门明令禁止建设的网架依法予以拆除。
(二)关于农网“两改”中遗留供区
县电力公司按照农网改造标准和要求完成供区(包括暂缓“两改”乡镇)的电网改造,接收其供区。
五、组织领导
(一)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经贸部门牵头、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组成的整顿规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县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1、县经贸局:牵头推进我县供电营业区整顿规范工作,依法监督电量交换、电力调度行为,制止违规供电行为,做好辖区供电营业区管理。
2、县物价局:依法开展电价专项检查,查处各种非法违规价格行为,合理疏导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实现销售电价的平稳过渡。
3、县发改局:根据电源和负荷分布情况,组织做好电网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发电项目,严格禁止未经批准的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4、县地税局:依法对非法违规供电交易和涉嫌偷漏税行为的关联交易开展专项检查。
5、电力公司: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供电营业区整顿、体制改革和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工作,抓紧改造电网以解决小水电上网“瓶颈”及农电缓改乡镇遗留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切实解决水电输出与供电“瓶颈”问题
县电力公司对电网输送与供电“卡脖子”的乡镇要加大建设和改造的投资力度,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在安排电网建设投资计划时,倾斜支持小水电较多的县电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这方面的建设及改造,保证小水电发电量的便利上网和全额上网。县电力公司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二)采取经济手段加以疏导,妥善协调解决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1、兼顾我县水电电能利用现状和经济的发展需要,县电力公司应严格执行省经贸委经贸电力、经贸电等关于规范发电企业项目电量上网审批的规定,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全额收购现有水电站上网电量,积极为我县富余水电提供上网接入等条件。
2、整顿规范后转由县电力公司供电的用电企业的用电价格,实现与县电力公司的销售价保持一致,执行同网同价。
七、工作时间、步骤
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镇水电站、水电站、镇东埔口水电站3个小水电站实行只发不供,供区由县电力公司接收,供区接收后执行同网同价,电网改造由县电力公司出资建设,不考虑原供区人员划转问题。具体步骤是:
1、镇水电站。只发不供,发电量全额上县网,供区由县电力公司接收,供区接收后原用电企业用电执行同网同价。拆除非法架设到永定的网架。年11月上旬完成该电站整顿规范工作。
2、镇东埔口水电站。只发不供,发电量全额上县网,供区由县电力公司接收,供区接收后执行同网同价。年11月中旬完成该电站整顿规范工作。
3、水电站。只发不供,发电量全部上县网,供区由县电力公司接收,供区接后应执行同网同价,拆除非法架设到广东的网架。电网改造由县电力公司出资建设。年12月底前完成该电站整顿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