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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为民办事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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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为民办事行动方案

为加大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救助力度,促进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开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年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区继续为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了把“光明行动”项目办好、做实,成为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工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解及实施时间

(一)任务指标

上级下达给我区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指标。

(二)实施时间

年月26日—12月31日(年7月1日—9月30日暂停施行复明手术)。

二、受助对象条件及申报步骤

(一)受助对象

符合以下六条标准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手术:

1、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患者;

2、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提供相关证件或区老龄办证明);

3、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五保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区民政局证明);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提供相关证件或区民政局证明);

5、多种疾病患者(提供医院证明);

6、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提供同一户口本内2人及以上残疾人证)。

(二)申报步骤

1、区残联和卫生局根据贫困患者六条标准,组织眼科医技人员和乡镇残联工作人员,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摸底筛查。

2、乡镇残联在摸底筛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救助对象的标准,认真核实贫困患者的相关证件和户口本,初步确定受助患者。组织人员按照省委、省政府《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手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的要求,帮助受助患者填写《申请表》(一式五份)并经再次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3、乡镇残联将初审好的贫困患者《申请表》及与贫困患者享受免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4、区残联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审查核准受助患者。组织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建档、立卡工作。

三、手术费及经费保障

(一)手术费

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超声乳化复明手术,手术费每例(单眼)2450元,其中采用的人工晶体片价格不低于260元。手术费含:患者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及医疗队专家补助(每例手术补助30元)等费用。手术定点医院应对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手术任务。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渠道

“光明行动”所需手术经费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患者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的规定报销一部分;(2)区财政从上级拨付的白内障手术补助专项资金中,按每例(单眼)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3)不足部分由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减免,患者个人不负担手术费。

2、经费管理要求

白肉障手术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贫困患者的手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四、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在摸清底子基础上,通过张榜公示、群众评议等方式,选准救助对象。各乡镇残联要于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镇《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统计表》(附件2)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和项目《工作总结》报区残联。

2、区残联: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受助对象、组织输送手术患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验收;建立项目档案、按季度书面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与手术定点医院签订工作协议。

3、区财政局:负责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并落实、审核、拨付项目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

4、区卫生局:负责选择手术定点医院,书面报告区政府及市卫生局,并抄送市、区残联。定点医院要求有“扶残助残”的爱心和责任心,能为贫困白肉障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配置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所需要的手术显微镜等有关设备、器械及医务人员;手术医生应具有眼科专业医师资格,有熟练的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能严格施行术前、术中、术后的规范化操作,并在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组织医务人员与残联共同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监控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协调手术定点医院与区残联签订相关工作协议,明确医院工作职责,确保手术质量。

5、宣传部门:宣传部门要大力支持区残联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白内障复明工作,突出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这一品牌,重点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和防盲治盲知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康复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这一“光明行动”,共同构建“扶残助残”和谐的社会环境。

6、手术定点医院:手术定点医院负责进行手术耗品(含:人工晶体片、手术缝线、医用透明质酸钠)的采购、验收等工作,采购情况(含:供应商及产品、价格)应及时报区、市残联和卫生局备案。组织医务人员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术前、术中、术后优惠、优质服务。建立项目档案,做好手术、录入、统计、上报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做好项目资料(文件、文字、图片、声像等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光明行动”的资助患者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应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做好有关数据、表格的填写、录入、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组织实施好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项目,责任重、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各负其责,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工作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做到手术一例,成功一例。同时,以实施“光明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抓住时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让更多的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为实现2013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