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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作用,健全“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区、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农村气象信息服务体系,提高我区农村防灾减灾、农村信息服务能力,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建设目标
-2012年两年内,全面建成区农村(社区)气象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平台)、气象灾害信息预警终端、LED电子显示屏和触摸一体机等预警服务系统,在全区镇(街道)建成气象信息服务站,镇(街道)配齐气象协理员、村(社区)配齐气象信息员,开展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农村防灾减灾信息,增强农民防灾减灾能力。
三、建设内容
(一)机构建设。
1.建立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依托镇(街道)水利工作站、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在全区所有镇(街道)按照“六个有”要求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1)有固定场所。各镇(街道)水利工作站应增挂“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核定专职人员,负责气象信息服务站的管理和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区、镇(街道)财政预算。(2)有信息设备。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至少要配备一台计算机、一套宽带网络、一部LED气象电子显示屏、触摸一体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乡村气象预警喇叭、电视机、机顶盒、打印机等设备。(3)有协理员。气象信息服务站至少要有一名协理员,由镇(街道)干部担任。负责气象信息服务站的日常工作。(4)有定期活动。及时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开展经常性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等活动,更新和维护气象信息宣传栏,向气象部门反馈农民气象服务需求。(5)有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协理员工作职责、考核指标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6)有长效机制。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应有稳定的资金保证,所需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员补助等方面。
2.完善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队伍。每个村(社区)指定一名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兼任气象信息员,原则上由农民技术员兼任,由气象部门颁发聘任证书。各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气象信息员进行汇总,做好气象信息员档案建立保管工作,并将汇总表报送区防汛办。
(二)系统平台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市气象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平台),通过计算机预警终端、LED气象电子显示屏和触摸一体机在第一时间传播到全区各镇(街道)。
(三)系统机制建设。
1.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镇(街道)要建立通知到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协理员通过手机、固定电话、对讲机等建立通知到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村级要建立通知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因地制宜,建立至少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广播、锣、鼓、信息专栏等方式向居民气象预警信息。
2.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中的“消息树”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气象信息为先导的各级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单位预案联动、信息联动、措施联动。
3.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在完善区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镇(街道)和村(社区),实现预案到村的气象灾害预案体系。在每个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清楚表明转移路线。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4.建立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制度。利用LED气象信息显示屏、气象短信、触摸一体机等开展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灾害防御知识等宣传。区防汛部门负责定期组织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的培训。
5.建立气象服务信息反馈制度。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当地农民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向气象部门反馈;负责当地灾害性天气灾情的收集并上报。
三、实施步骤
(一)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机构组建并挂牌。
(二)年12月底前,完成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每个镇(街道)有气象协理员、每个行政村(社区)有气象信息员。
(三)年12月底前,完成镇(街道)计算机终端、LED气象电子显示屏和触摸一体机等的建设;制定并公开相应的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协理员工作职责、考核指标、工作流程等。
(四)2012年—月,完成气象信息员培训,使每个气象信息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素质,完善气象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平台)。
(五)2012年6—9月,气象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平台)试运行。
(六)2012年10—12月,做好迎接市级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纳入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各镇(街道)要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明确气象信息服务站的分管领导,确定一名气象协理员,选定村(社区)气象信息员,并将名单于年12月28日前报区防汛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全力支持。
(二)技术保障。在市气象局的指导下,各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负责对镇(街道)区域气象自动站、计算机终端、LED气象电子显示屏、触摸一体机等设施进行巡查和初级的维护。
(三)制度保障。制定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的预警信息接收与审查、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定时公开、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信息员培训、预警设备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气象信息服务站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要公开。
(四)经费保障。区、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投入机制,保障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灾害信息预警系统(平台)和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持续稳定运行。
1.建设资金。按照市级预算,每个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投资5.2万元,全区7个镇(街道)共需36.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8.2万元,区级财政投资18.2万元。
2.气象信息服务站基础环境建设由各镇(街道)承担。
3.维持经费。从2012年开始,将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业务运行维持费7.91万元(每个镇、街每年1.13万元)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