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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实施中心城区社区公共场所坡道、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及盲人集中居住区盲道改造工程是关爱残疾人、老年人生活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好残疾人、老年人出行环境的重要途径,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无障碍建设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职,形成合力,严密组织,精心施工,全面完成好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
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整个改造工作7月中旬启动,10月底全面竣工。
按照市城建计划安排,年中心城区社区公共场所(社区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休闲场地、广场、花园、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坡道、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及盲人集中居住区盲道改造工作的改造资金原则上按每个社区3万元标准掌握,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按1?2的比例筹集。
三、责任分工
(一)由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实施该项改造工作。
(二)区城管局协调并指导各街道的改造工作,并负责改造工作的施工。
(三)各街道办事处为各自所辖社区公共场所坡道、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及盲人集中居住区(10名盲人以上的为集中居住区)盲道改造的责任主体。遵照《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第317号令)相关要求,社区内超市、银行、医院等单位的坡道、盲道、厕所改造由各区相关部门提出要求,督促各产权或使用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自筹资金完成。
(四)区财政局负责区自筹资金的落实(市补助116万,区筹232万)。
(五)区发改委、建设局负责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六)区民政局结合全市《社区服务站建设三年计划》要求,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因地制宜地将无障碍设施纳入社区服务站建设。
(七)区残联负责提供需纳入改造的盲人集中居住区盲道现状,并提出改造意见。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摸底调查计划(7月10日-8月14日)
区民政局、区残联组织街道对所辖社区公共场所坡道、厕所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及盲人集中居住区盲道改造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核实,并上报需改造的社区名称及公共场所坡道改造面积、社区厕所数量、盲人集中居住区名称和改造盲道长度。区建设局会同区城管局依据各街上报的改造任务量综合平衡后,下达具体经费计划,并协调区财政局拨付启动资金。
(二)第二阶段:启动实施(8月15-10月30日)
由各街完成改造工作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区城管局完成设计、施工和监理、质量报监等工作,全面开展工程施工。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0月25-11月15日)
区城管局要会同区建设局、相关街道进行自查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并接受市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各街、各部门应按照改造工程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区政府办。
(二)各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作出工程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加强监督和检查,保质保量地做好工程改造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市民生活带来的不便。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不定期调度会制度,由区政府办牵头不定期组织调度会,通报改造工程进度,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街要加强信息通报,每周四向区城管局反馈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信息,由区城管局汇总向市相关部门集中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