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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农民自愿、满意和村民自治为基本出发点,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方面,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促进全面发展。
(三)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总体目标任务是11月底前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14个村庄示范点整治任务,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培育规划有序、风格统一、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美好乡村。其中8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5个村庄整治示范点的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净化
1、清垃圾。全面清除道路、沟渠、公共场所、房屋内外生产废料、生活垃圾,清除环境污染源。
2、附属房建设。实行划片集中新建或改建,对不符合规划的附属房全部拆除,做到人畜分离、畜禽圈养,无乱堆乱放。
3、改水。能满足人畜用水需求,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管网布局规范合理。
4、改沟。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配套完善村内沟渠,做到不积污水,水流顺畅。
5、改厕。彻底清理露天粪坑,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积极推进公厕建设,确保中心村建有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
6、卫生保洁。合理设置垃圾堆放点,实行垃圾集中处理。建立专(兼)职保洁队伍和落实到户的卫生保洁长效责任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道路硬化
1、通村主干道。按照农村路网规划组织实施。
2、宅间主道。以水泥路面为主,做到全部硬化。
3、进户路。多形式建设,立足节约成本、因村而异,实现户户相连、户路相通。
4、道路管护。抓好日常养护工作,保持道路整洁、安全畅通。
(三)房屋美化
1、拆旧。对违章搭盖房及“空心房”全部拆除,做到环境美观、道路通畅。
2、改造。按照村庄整治专项规划要求对立面改造进行统一设计,本着节约资金、依据现状的原则对被改造房屋进行刷新、点缀。
3、修缮。对专项规划范围内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进行修缮和加固。
(四)路街亮化
1、照明工程。在村庄居住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合理布点安装路灯。
2、夜景工程。对有条件的特色旅游村庄,要有序推进村庄夜景工程。
3、电路管理。有专门人员管理,保障用电安全。
(五)村庄绿化
1、庭院绿化。有庭院的农户,全部在院内种上花草、绿化树或盆景等,把绿色引入庭院、引入家居。
2、“四旁”绿化。对农村路旁、村旁、屋旁、河旁实施绿化工作。
3、农民休憩园。按照规划方案配套建设小花圃或小花园,做到每个村至少规划建设1个农民休闲场所。
(六)文体设施配套化
结合各整治点现状配套建设文体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选点阶段
按照省住建厅下达的任务要求,根据基础条件具备、交通便利、群众积极性高、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原则,确定14个村庄整治示范点。
(二)规划阶段
由县规划局统一组织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整治示范点规划,并上报市规委会,经批准后实施。规划要以村庄整治“六化”为主要内容,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规划,明确整治点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有序组织实施。
(三)整治阶段
各镇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动农户积极参与村庄整治工作,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涉及到农户庭院内的整治改造,以农户自主投资投劳为主,结合村庄整治规划和实际,确定改造的规模和标准。
(四)验收阶段
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庄整治示范点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验收报告,分别评定相关等次,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强力推进村庄整治工程。各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整治示范点村庄也要成立相应村民议事会,明确责任人,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镇、示范村要积极宣传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使群众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知晓率达到100%,形成人人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县财政局应积极整合所有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村庄整治资金。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农民筹资、投工投劳参与村庄整治,县政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适当的资金帮扶,科学、合理地调度使用项目资金。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加强对各村庄整治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到点到户的方式,开展定期督查工作,既督查最终成效,也督查实施过程,避免工作中出现忽冷忽热、突击应付等不良现象。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以村庄整治“六化”目标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的村庄整治考核验收指标,对各整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庄整治示范点,按奖次分别给予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