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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监管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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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创建全省畜产品安全监管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系统规划,有序推进,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以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养殖业投入品、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准入为关键点,推动从养殖场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全市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畜产品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加强检疫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畜禽监管与水产品监管、源头监管与全程监管、农村监管与城区监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例行监测”同举并重,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等管理手段,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到消费的一体化监督和系统化管理。构建“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产销联防、部门联动、城乡联控”的长效监管格局。不断增强我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动物卫生执法水平,促进畜产品生产标准化、流通标识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制化、信用普及化,确保广大群众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畜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大综合监管措施落实力度,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准入、责任、全程”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推进畜产品安全监管由重点季节监管向全年监管,由重点环节监管向全程监管,由单纯行政监管向行政、技术监督相结合监管的转变,推动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努力使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轨道。

年,认真落实农业部规定的12个100%的监管目标,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产地检疫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畜产品上市经营持证率达100%,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水产品药残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畜产品主要药残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饲料中违禁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外来畜产品报验率达95%以上,城区主要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100%纳入监管。力争市场上的“病害肉”、“注水肉”和“未检肉”不反弹,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源头环节监管

一是规范投入品管理,确保用药、用料安全。以控制源头污染为出发点,强化兽药、饲料监管,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进药备案、售药登记、使用追溯、有奖举报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兽药、饲料监管水平。深入开展“绿剑护农”行动,强化监测,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或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和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苏丹红”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保证养殖源头安全。切实做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监管率达100%,监测覆盖率达100%。二是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养殖基地建设。制订完善各类养殖生产标准,逐步形成全方位规范和系列化配套体系,按照“有标生产、按标操作、健全档案、推行标识、强化检测、实施准出”的要求,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力争全年新建省、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20个,全市畜产品标准化养殖推广面达70%以上。大力推进“三品”认证和精品名牌建设,力争全年新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20个,申报无公害产品20个,创市级以上品牌10个。三是加强种畜禽管理,提高畜禽品种质量。对全市种畜禽场全面普查、分类建档、摸清资源、专人管理。全面推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深入开展种畜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生猪、奶牛等品种冻精和胚胎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证、超有效期、超范围生产销售种畜禽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规范种畜禽场生产、繁育、引种、用药、用料、防疫、消毒及粪污、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等生产记录,实现种畜禽生产环节的可追溯性。力争种畜禽场发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监管率达100%。四是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对全市动物饲养场(户)进行全面登记,建立电子档案,详细记录畜禽种类、存栏数量、畜禽调入、调出、免疫、检疫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检疫监督,规范检疫行为,实施产地准出。开展检疫监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流通、证物不符等违法行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100%,规模养殖场官方兽医监管率达100%,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五是推进生鲜牛奶和禽蛋产品监管。进一步强化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检测力度,加大生鲜牛奶抗生素等药残的检测力度;进一步强化禽蛋养殖场“苏丹红”等化学违禁产品的监测力度,确保生鲜牛奶及禽蛋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大力推行畜产品“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加工企业与养殖场”的对接互认,切实做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逐步形成畜产品安全生产追溯信息网络。从养殖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规范屠宰加工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动物防疫合格条件动态审核,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依法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质量承诺制、严格履行严格查证验物、待宰和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制度;全面加强定点屠宰检疫的溯源监督,对进入场点定点屠宰的牲畜,一律“凭证屠宰”、“凭证出厂”,实现三县县城、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100%,乡镇达95%以上、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二是制定《市“瘦肉精”监测处理办法》,突出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生猪宰前尿样快速检测制度,建立健全生猪尿样检测档案,扩大监测频率和范围,实行“先行排查、送检定性、违禁查处、产地禁入、严厉打击”,严把生猪屠宰入口关。三是全面开展肉类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城区肉类加工企业推行质量承诺制,集中力量查处和打击加工病害、死因不明及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四是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储藏环节监管,推行凭证入库制度。五是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严格出证条件,实行同步检疫,继续推行检疫承诺制,做到“三关六岗十到位”,确保检疫质量。六是加强全市检疫人员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任务”,推行岗位责任、检疫质量与收入挂钩。严格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检疫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流通经营环节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城区畜产品经营企业(公司、超市、专卖店)全部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安全承诺制。二是在城区农贸市场全面推行《市场举办者查证验物监管办法》,强化市场举办者履行查证验物义务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市场举办者不履行查证验物义务的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巡查制度,继续坚持“一打二堵三测四引”的工作方法,抓重点、重点抓、打回头、回头打、抓反复、反复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市场执法检查。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扩大监管范围,建立经营、加工“病害肉”“黑名单”制度,确保“病害肉”不上市,“注水肉”“私宰肉”不反弹。四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制,细化监管责任区域,实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监管。五是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畜产品监测制度,实行定点定位全方位全覆盖,快速监测和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抽样监测办法,严格实行不合格畜产品的禁入、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污染畜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加强出市出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逐步在车站、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加强监管。七是市县联动,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市场和三县农村集贸市场打击“病害肉”、“注水肉”、“私宰肉”的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农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启动。

(四)强化外来报验环节监管

一是继续实行外来畜产品报验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验程序、完善报验方法、规范报验行为、改进报验装备,提高报验水平。严格进肥畜产品的资格审查,建立外来畜产品经营企业(户)监管电子档案和诚信记录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严把外来畜产品入市关。二是围绕“注水牛肉”不反弹的目标,强化与质监、工商部门的综合执法监管,进一步依法加强外来牛羊肉的报验工作。坚持报验的程序和标准不变,依法重点查处注水、逃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执行外来生猪产品“双证”报验制度,重点查处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兽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全力推进城区活禽集中报验工作,实行“集中报验、定期监测”,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城区活禽交易市场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五是加强外来肉犬及其产品报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肉犬产品质量。六是进一步探索产销联建工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追溯监管机制。逐步扩大联建的品种和范围,实行联手共建、联手阻击、产销对接、防检监管、凭证进入,强化监督,全程监控,进一步探索安全优质畜产品基地联建的办法和措施,全面提高进肥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探索群体消费环节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等部门的联手协作,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城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大型群体消费场所分批不定期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加工、经营未经检疫、病死害动物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群体消费单位加工、经营行为,严格推行集体伙食单位进货索票和验收登记制度,做到货证相符,实现可追溯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强小宾馆、小作坊、小饭店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监管工作

在市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县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处室要充分认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全面、认真履行职责,合力监管。各部门要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宣传培训要有广度、技术指导要有深度、监督管理要有力度、整体推进要有强度,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养殖产品产地、养殖业投入品、养殖业生产、养殖产品标识、养殖产品质量监测与市场准入、信息、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追究等一系列监管制度,落实对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全系统综合执法优势,组织实施《市畜产品质量建设工程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有支队、县有大队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畜牧水产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理顺各级畜牧水产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划分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做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三员四定”即按照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方式,确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执法人员、检疫员)负责责任区内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具体监管工作,村级防疫员协助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聘请社会信息员收集提供各种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信息。“三进四图”即进村、进场、进企业,调查摸底,建立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档案,制定企业变化动态图、畜产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畜产品安全警示图,实施动态监管。“两书一报告”即政府签订责任书,企业签订承诺书,主管部门定期写出畜产品安全报告。局属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城区的“三员四定”、“三进四图”动态监管工作。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准出准入

按照产地准出是基础,市场准入是关键,安全信用是目的,监督检查是手段,责任追究是保证的监管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入市凭证、签证抽检、结果公示、安全承诺,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确保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调出、不上市。各县区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畜产品经营市场、超市100%地纳入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和监管台帐,实行动态监管,不断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安全监测,实现科学监管

要结合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大投入,加强市县两级监测中心的建设,积极培训监测队伍,进一步完善以省监测中心为依托,市监测中心为骨干,三县监测中心为基础,市场、企业、养殖场监测室(点)为补充的三级四层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监测网络的建设,建立畜产品从养殖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巡回例行抽样监测监督制度,不断加大对畜产品的疫病、药残等抽样监测频率,扩大抽样监测覆盖率。实行定点定位定期全方位全覆盖监测。按照全市养殖生产、加工、销售布局,全市确定50个养殖场(基地、小区)、6个定点屠宰场、10个加工企业、10家外来猪肉产品经营企业和24个畜产品交易市场作为定点监测点,进行抽样监测和例行监测。各县区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管办分离”,推行“监测标准统一制定,监测人员统一培训,监测方法统一规定,监测试剂统一购置,监测档案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模式,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按照“质量安全监测、疫病监测、市场信息监测”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利用监测结果分析、预警、查处、追溯、公示。对检测不合格的坚持严格进行公告,严格执行整改,严格实行处罚,做到监测得准,打击得快,追溯得到,处罚得严。监测方法以速测为主、送检为辅,利用和共享省监测中心技术资源,提高监测效率。

(五)开展风险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认真落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学决策、依法应急、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及时反应、快速行动的原则,建立畜产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完善畜产品监管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风险监控,动态收集和分析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警、科学判断、妥善处置”。积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提高对畜产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监管水平

要按照市局《年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把握形势、掌握主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月推进,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七)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按照“市县联动、市区联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块把守、密切协作,加强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八)积极宣传教育,扩大监管效果

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执法成果,宣传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九)依法行政、严查大案要案

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狠狠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十)强化协调监督,加强督察督办

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具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协作,及时沟通。

1、建立月例会制度。每月由市局执法支队牵头召开例会,各县区、中心、所和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本月工作进行通报,并及时协调处理监管中的具体问题。

2、建立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处室要及时将本县区、单位、处室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进展情况向市局执法支队报告。

3、加强督察督办。市局执法支队将加大对各县区、各单位、处室的督查督办力度,以简报形式,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分工:由市局分管局长负责,三县主管局、执法支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和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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