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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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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443号),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进程,建立环卫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及“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力度,积极构建“设施完备、机制健全、管理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新格局,努力创造卫生清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各村建设垃圾收集点,在各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完善管理机制,在年10月底前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三、运作模式

(一)48个城中村、城郊村:

1、户分类:农村居民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将产生的垃圾分类,每天按规定时间放置到指定地点。

2、村收集: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对农村居民分类堆放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集中清运到本村垃圾收集点。

3、市转运、处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将48个城中村、城郊村垃圾收集点的垃圾集中转运至现有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其他村庄:

1、户分类:农村居民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将产生的垃圾分类,每天按规定时间放置到指定地点。

2、村收集: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对农村居民分类堆放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集中清运到本村垃圾收集点,并及时将垃圾收集点内垃圾运至相关乡镇转运站。

3、镇(乡)转运:各镇(乡)负责将本辖区转运站垃圾及时清运至乡镇垃圾处理场。

4、市处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运送到乡镇垃圾处理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重点工作

(一)市委农工委牵头,各乡镇办具体负责,组织各村(居)建立保洁队伍、修建垃圾池,推广垃圾有机、无机分类收集和袋装收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整洁。

(二)各乡镇办要根据各村居住人口数量和垃圾产生数量等相关情况,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各村垃圾收集点。

(三)四乡、四镇及赞善办要根据辖区居住人口数量和垃圾产生量等相关情况,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乡镇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乡镇压缩式转运站。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卫生、交通等部门及相关乡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对乡镇垃圾处理场进行科学选址、规划布点,建立若干个新的垃圾处理场,主要用于现有垃圾处理场未覆盖乡镇的垃圾处理;在北环路北侧合理位置规划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主要用于市区及五办所辖48个城中村、城郊村的垃圾转运服务。

五、工作步骤

年底前,完成我市所有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及乡镇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布点及前期准备工作;完成48个城中村、城郊村的垃圾收集点建设。

年5月1日前,所有乡镇垃圾处理场及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全部开工建设。

年底前,48个城中村、城郊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其余村庄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全部开工建设。

年10月底前,全市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要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社会公德和环境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农工委主管副书记、主管城管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办公室主任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好垃圾池、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及保洁、清运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人员、车辆和设备管理制度,搞好卫生保洁督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和管理,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奖惩,强化督查。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是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