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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干线公路两侧面貌,优化生态发展环境,改善和提升对外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还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还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治理干线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为抓手,以改善干线公路两侧环境为目标,建立“党政统揽、乡村担当、部门履职、企业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采取超常规措施,依法取缔“五小”,着力治理“五乱”,使干线公路两侧形象面貌焕然一新,努力打造沿路绿化带,全面提升生态发展核心竞争力。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重点整治辖区内大牙线、巨广线、邢清线、邢临线等干线公路两侧100米范围以内以及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五小五乱”现象。“五小”即:小木材厂、小旧货市场、小煤点、小建材厂、小废品收购站;“五乱”,即:土地乱占、房屋乱建、道口乱开、垃圾乱倒、污水乱排。
三、整治标准和要求
通过整治,使我县境内干线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彻底消除“五小五乱”现象,打造“横成行、纵成排”的道路绿化景观带,打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禁止城区规划范围内“五小五乱”现象发生。
(一)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内无违章建筑物,无生活垃圾和残垣断壁,无乱搭乱建棚架现象,无工艺落后、破坏林木的小木材厂,无堆放杂乱的小建材厂,无有碍观瞻的废品收购场。
(二)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无私自设置的限速标志、非交通标志、电杆、电线、地泵等,无集贸市场和摊点、加水洗车等占道经营现象。
(三)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无私自平填排水沟、开设平交道口现象,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要安全、合理、规范,按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和示警桩。
(四)城区内无“五小五乱”现象。
四、分工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属地党委、政府是“五小五乱”综合整治的责任单位,承担辖区内“五小五乱”关停取缔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做好整治后空闲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
(二)职能分工原则。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所分管的具体工作,并负责对牵头组织的干线公路两侧综合治理进行协调督促。
(三)相互配合原则。各责任单位要相互支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五小五乱”整治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四)“一把手”负总责原则。有关乡镇区和县直单位一把手为“五小五乱”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靠前指挥、亲自组织调度、亲自抓好落实,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五小五乱”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干线公路环境“五小五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五小五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导调度和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下设5个工作组,负责对“五小五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协调、维稳、组织、督查和验收。
各乡(镇、区)、村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商户彻底清理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的垃圾、秸秆、柴草、建筑物料,并自觉维护好辖区内卫生;城管局负责组织环城路两侧以及城区内“五小五乱”企业的清理。国土局、拆迁办负责对违法占地、非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依法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电力局负责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五小”企业或商户依法强制断电;交通局负责挖开干线公路两侧未按规定开设的平交道口,恢复边沟原状,并对当事人依法处罚;工商局负责依法取缔关停非法经营的“五小”企业或商户;环保局负责对达不到环评条件及乱排污水企业依法强制关停,顶格处罚;林业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私伐、盗伐等一切破坏林木的行为;公安局负责对妨碍、干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局负责对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工作进展,特别是在通告之后私自为“五小”企业或商户突击办证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施步骤
整治干线公路两侧“五小五乱”工作自年3月20日启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此阶段自3月20日起至3月25日,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五小五乱”现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20日,各乡(镇、区)和相关执法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法,采取断电、断路、拆除等强制措施,对“五小五乱”现象进行彻底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此阶段自4月20日至30日,主要是对集中整治成果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同时,在全面整治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和完善公路环境治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办法,巩固治理成果,初步建立全县干线公路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长期管理阶段。自5月1日起,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长期有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国土局严把土地使用审批关,杜绝私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或经营行为;交通局严把平交道口审批关,未经允许私设道口要立即切断并严肃处理;拆迁办要加大控违和拆迁力度,防止新的违法建筑出现;林业局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盗伐林木、毁坏绿地行为严肃处理,并负责对公路两侧100米内空闲地进行绿化;其他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履行监管义务;各乡镇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主干道两侧“五小五乱”现象不反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小五乱”综合整治在县干线公路环境“五小五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体推进。各乡(镇、区)都要成立“五小五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五小五乱”整治工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一把手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抽调专门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二)制定落实方案。各乡(镇、区)工作小组都要制定各自承担的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方案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各乡(镇、区)的《落实方案》,要在《县“五小五乱”整治方案》下发7日内,向“五小五乱”整治办公室报送。
(三)实行目标管理。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五小五乱”整治任务,纳入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与责任单位年度考核定档挂钩,与责任单位一把手政绩考核挂钩。各乡(镇、区)对负责的“五小五乱”整治工作,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完成承担的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度落后于时间要求的,县委、县政府向责任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进展严重滞后于时间要求的,县委、县政府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责任单位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委、县政府要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四)强化协作配合。责任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区)要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干线公路两侧“五小五乱”现象的通告》张贴到每个沿路村,发放到每一个沿途商户家中;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五小五乱”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走生态发展、科学发展的愿望和热切期盼。尽快在全县上下形成乡镇区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各尽其职、真抓实干、团结协作的良好整治氛围,促进“五小五乱”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