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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制定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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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制定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印发的《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政府包免疫密度、畜牧部门包免疫质量”的动物免疫目标管理双轨责任制,以稳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狂犬病和布病为重点,自3月1日开始,全市统一实施强制免疫、监测、检疫监督、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养殖环境消毒、兽药监管和督导检查等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

二、任务目标

(一)免疫工作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家禽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家禽的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等家畜的0型口蹄疫以及所有牛、羊的亚洲Ⅰ型口蹄疫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存栏家畜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奶牛:所有奶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注:A型口蹄疫疫苗和O型—亚I型口蹄疫二连疫苗注射时间应间隔7天以上)

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生猪强制接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务必保证配种前的母猪、断奶前的仔猪及时接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5、猪瘟、鸡新城疫:对所有猪、鸡分别实施猪瘟、鸡新城疫全面免疫,规模饲养场要由本镇乡畜牧兽医站督导实施程序化免疫,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合格率达到80%以上。

6、布病:对除了种公畜之外的所有存栏牛羊实施强制免疫。布病免疫要单独建档、登记免疫卡,组成专卷,同步单项输入微机档案。

7、狂犬病:对家犬实施全面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

8、炭疽病:对近3年之内曾发生过炭疽疫情的建昌营镇的所有易感牲畜进行免疫。

9、牛结核病:实施全面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免疫标识管理工作目标。牲畜免疫耳标佩戴率、免疫证持证率、动物免疫登记卡使用率、微机建档率都必须达到100%;禽类和犬类免疫证持证率、免疫记录卡使用率、微机建档率达到100%。继续推进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

(三)疫情监测目标

在做好免疫学检测的基础上,加强病原学监测。市疫控中心实验诊断室要全面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抽样检测工作,准确掌握免疫质量,确保免疫效果,对免疫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为推进抗体检测工作,对规模养殖场的畜禽要坚持凭抗体监测结果出具免疫证明、加施免疫耳标;对散养畜禽要凭抗体抽测结果考核免疫质量;对抗体监测结果不达标的,要及时实施补免。

(四)检疫监督工作目标。规模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五)兽药、饲料和添加剂及生物制品质量监管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兽药专项诊治活动,对个体兽药经营者的检查率达100%,对非法经营兽药、饲料、添加剂及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严厉惩处并取缔。

三、时间安排及措施

根据省和市的统一部署,我市的春防工作从3月1日开始到4月15日结束,统一实施以下工作:

(一)准备工作

1、各镇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镇乡春防工作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层层签订春防工作责任状,张贴市政府的《关于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坚持免疫工作双轨责任制原则,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

2、逐场、逐村、逐户登记畜禽存栏数量,组织免疫注射小分队,包村包片,责任到人。以村场为单位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公示栏”,把乡镇政府包村责任人、村委会责任人、协防员免疫任务完成情况及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群众公示。

3、组织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和各基层站化验室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4、落实镇乡财政资金,做好防疫用工、免疫注射用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购置准备工作。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和省政府、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部署,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口蹄疫、奶牛A型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布病、狂犬病按规定程序强制实施普遍免疫。监督指导畜主进行科学免疫;口蹄疫的免疫要坚决取消“三不打”。要按规定加施免疫耳标、签发免疫证明、填写免疫记录卡和输入微机管理,建立健全畜禽防疫档案。规模饲养场(小区)要在本镇乡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强力推进集中免疫加补免周的免疫制度,逐村固定免疫日,对新补栏畜禽及时补免。同时要做好免疫应激反应的处置工作,免疫过程中出现的应激反应,必须经镇乡畜牧兽医站现场确认,并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为确保狂犬病免疫工作顺利开展,镇乡政府要组建好狂犬病强制扑杀小分队,扑杀所需的费用由镇乡政府和村负担。我市所需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布病疫苗,要全部经市疫控中心逐级定购、逐级供应,禁止任何单位自行向厂家采购。因使用非法疫苗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或行政责任。继续实行“苗标证配套供应、一体化管理”制度。鉴于春季集中免疫即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展开,为防止发生疫苗供需脱节和浪费问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计划定购、适量储备、保障需要”的原则做好疫苗供应工作;各镇乡畜牧兽医站要做好疫苗订购计划,以便市站组织订购。市财政局要认真遵照执行“财农[]8号”文件,不折不扣地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强免疫苗资金,保证防疫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检疫申报制度,对出栏动物必须坚持到场到户坚持凭免疫档案、免疫证明、免疫标识出具检疫证明,真正做到以检促防、防检结合。做到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验合格证明。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加强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动物产品的加工、储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凭证入库、亮证经营。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严格检查和消毒,严防疫情的传入传出。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检疫监督,凡规模养殖场(小区)引进动物,必须严格“严格程序、全程跟踪、规范检疫、强化隔离”制度,严防疫情传播。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开展养殖环境大消毒工作

各镇乡要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场所及运输环节的病死畜禽处理情况加强管理,并进行全面检查。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防疫条件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对防疫制度不健全、基础设施不达标、消毒不及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采取强制手段,限期整改。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养殖环境大消毒活动,指导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消毒制度,制定科学的消毒程序,选择高效的消毒药品,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督促落实消毒措施,做好畜禽粪便、垫料密封发酵和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明确人员分工与责任,重点对农村散养畜禽、活畜禽交易市场、农产品集贸市场、宠物市场、动物隔离中转场、候鸟活动区域等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五)兽药监管工作

市疫控中心检测实验室、市局综合执法科要组织开展兽药、饲料添加剂及生物制品市场整顿治理活动,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日常普免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整治力度,理顺供应渠道、强化采购、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

(六)督导检查工作

成立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的春防工作督导组,从3月6日开始,对强制免疫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请各镇(乡)安排人员分别于周日上午11:00前将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布病、狂犬病等免疫进度分别报市疫控中心,电话:,联系人:。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各镇乡免疫进度并上报指挥部和市政府主管领导。5月中旬指挥部对各镇乡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并向全市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乡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防疫责任无缝隙覆盖。

(二)抓好基层,夯实基础。一是组建防疫消毒注射小分队,搞好岗前培训。二是切实落实镇乡干部包村责任制,整体推进本镇乡春防工作的开展。三是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镇乡要组织召开由村主要责任人,镇乡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动物防疫员、动物防疫协助员,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参加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做到村场有人抓,工作有人管,防疫人员用工有保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春防工作。

(三)积极宣传、强化群防群控机制。要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新闻媒体等工具,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养殖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和维护动物防疫活动秩序,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落实经费,保障需要。各镇乡政府要合理安排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免疫注射费、消毒药品、普查用工、应急储备等各项工作所需资金足额到位,确保春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本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