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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广泛地展示当代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更大范围地掀起全市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热潮,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要求,文广新局团委决定自年月起在文广系统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之星”争创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开展“青年之星”争创评选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的具体举措,评选活动以提高青年素养为目标,以倡导行业文明为核心,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力争从今年开始,每年在文广系统窗口单位选树青年之星,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系统广大团员青年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效务实的努力工作为加快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活动主题
从身边学起从现在做起
三、组织机构
文广新局成立创先争优“青年之星”争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洪波任组长,纪检组长杨志勇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和“青年之星”争创评选活动的整体协调。
四、活动范围和对象
市文广系统各窗口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敬业爱岗、业务精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典型示范作用的青年。
五、活动内容
1、争创阶段,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年月上旬—年月下旬)
各单位要根据总体要求结合岗位特点,以优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展示优质服务形象为目标,制定活动方案、标准化服务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集中开展技能竞赛、优质服务承诺等活动,通过层层推荐、公开评选,培养、宣传、选拔一批先进青年典型。
2、评选阶段,开展“青年之星”选树活动(年月下旬—年月中旬)
各单位通过筛选和初评确定本单位“青年之星”候选人,候选人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并设立长期监督卡,并报市文广新局创新争优“青年之星”争创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监督阶段,开展“青年之星”公示活动。(年月中旬—年月下旬)
各单位要设立公示栏,在栏内对“青年之星”进行公示,向社会推出服务方针、服务格言、服务承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随时接受各界监督,彰显优质青年行业集体的服务与奉献精神,倡导职业文明新风尚。同时采取电话跟踪咨询、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组织服务对象对“青年之星”进行评议和考察。根据监督和考察情况,评定“青年之星”,获得“青年之星”在文广系统青年荣誉的评选中将优先推荐。
4、宣传阶段,开展“青年之星”榜样示范活动。(贯穿整个活动)
开展“青年之星”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座谈、讨论、展示、承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青年之星”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整个文广系统文明创先,积极争优。
六、“青年之星”评选办法
“青年之星”争创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择优的办法,各单位和拟定具体方案先期负责人选推荐,经由“青年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上报市活动办,确定最终人选。“青年之星”推荐评选后实施公示制度并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