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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食药监保化[]93号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备案工作。
一、保健食品备案时间及范围
我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统一规定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至2012年1月31日完成全部备案工作。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不含批发、连锁)实行备案管理工作,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有效期1年。
二、保健食品备案及监督检查依据
保健食品备案及监督检查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食品卫生许可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三、保健食品备案流程及方法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流程主要依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备案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备案指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现场核查依据国家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进行。
四、工作要求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备案工作是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要不断提升对保健食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档案。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及时上报备案数据,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备案情况上报市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