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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消除中药饮片硫磺熏蒸带来的安全隐患,建立中药饮片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我区广大民众使用中药饮片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使我区市场上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硫磺熏蒸现象得到根本遏制,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月-月)
组织全区中药饮片生产经、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中药饮片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签订《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业质量自律承诺书》(附件1),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2、专项检查阶段(月-月)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涵盖《省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点及无硫化中药材(饮片)品种,同时完成这些品种的监督抽样任务。
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单位:重点检查中药材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建立的供货商档案是否健全,严禁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全项检验,如有委托检验的,是否到市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中药饮片的生产加工炮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省中药炮制规范》;毒性饮片、口服饮片的生产是否按照GMP规定执行等。督促其规范原材料购进、原材料和成品检验、生产以及销售。
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购销渠道、资质审核、贮存保管、合法票据索取等方面。药品经营企业禁止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禁止从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单位或个人购买中药饮片,督促其规范进货渠道,规范市场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购进药材(饮片)把关不严、储存养护不规范、包装标签不统一等问题。
3、巩固提高阶段(月—月)
在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出特色企业或医疗机构,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无硫化中药材(饮片)的认知度。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分片综合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队认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本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记入该单位信用档案,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值。监管科做好本次专项治理的牵头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2、按照《年市中药饮片无硫化项目专项监督抽样计划》(附件2)有关规定,各业务科队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完成批次监督抽样任务,并做好相互协调与沟通,确保所抽品种涵盖市局确定的26个品种。根据检验结果和市局公告,对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单位发告诫书,并加强跟踪与检查;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依法处理。
3、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网络等媒介,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加强中药饮片无硫化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各业务科队应将本次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和涉药单位上交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业质量自律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行保存,一份由各业务科队留存,一份上报市局)于月10前汇总到监管科,监管科形成工作总结,月日前统一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