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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乡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科技、绿色”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乡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乡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年度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的总体任务,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年任务。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乡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乡村实际需求,确定了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乡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8号)附件中“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市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乡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市新乡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乡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市乡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年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
(二)投资来源
年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1.55亿元、街坊路硬化7.883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4.867亿元、污水处理2.745亿元、垃圾处理1.18亿元、户厕改造0.95亿元、公厕建设1.896亿元,绿化0.83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25.2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后,仍有19.9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的方式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解决,贷款本息可在以后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安排。
四、工作保障措施
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乡村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多项具体工程,包括从地下到地上,从规划到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工程量大、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受益人口众的特点。而且本文来自那一世,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今年的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这就要求市、区各级部门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的组织安排好此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就业增收,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一)创新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各区县经过调整、完善,都建立了领导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体制和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年,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建设世界城市、夯实乡村基础、推进乡村城镇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化对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二)创新和完善责任机制
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检查评估办法,确定工程建设总体任务并下达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郊区各区县政府为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区县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市建委签定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三)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和农民参与机制
各区县要将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本区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拓宽农民参与机制。要把农民参与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为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创新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创新和完善台帐备案制度。各区县新农办要按照市新农办下达的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会同区县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县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年度拟实施的村庄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并于年月日前,将本区县年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各区县工作的依据。
二是创新和完善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为掌握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度和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区县新农办指定专人从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市新农办上报本区县《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将项目组织实施中总结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一并上报。市新农办从年3月底开始根据区县进度每月以《新乡村简报(特刊)》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创新和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县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对措施有力,工程又好又快的区县予以表彰鼓励;对工程组织推进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示范;对措施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单位要督促整改。计划于年月和月份别组织一次“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属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财力情况对缺口资金进行贷款融资,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创新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郊区1700个村庄完成了新乡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年,还将有1400余个村庄实施“五项”工程,到年底,全市郊区乡村街坊路、供排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然而,完成工程建设只是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管好用好已建的设施才是关键。因此,各区县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保证设施有人管、运行有制度、资金有保障。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