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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卫生部下发了《全国-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行动计划》,于年月开展了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活动。
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贯彻落实《-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实现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一以下的目标,根据区、市的统一部署,决定于年月在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辖区内所有月龄~周岁儿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生的儿童(包括流入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免疫史或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需接种剂次()麻疹疫苗。
(二)时间:年月-日。
1.接种实施阶段:年月-日。
2.快速评估阶段:年月-日。
具体活动时间见附表。
(三)工作指标:1、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目标年龄组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2、以托幼机构为单位,应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接种率≥。
二、强化免疫活动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区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区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区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评估方案》、《区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数据管理方案》、《区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总结》等技术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做好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辖区托幼机构开展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安排接种所需场所,组织托幼机构适龄儿童开展接种,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完成在托幼机构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财政部门职责: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妇联、计生部门:负责妇女人群宣传动员,督促家长支持配合强化免疫工作。
疾控机构职责: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监督评价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监测和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存等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职责:负责强化免疫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确保依法接种、安全接种、有效接种。
接种单位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现场接种等工作,并做好接种数据汇总上报、疑似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逐级报告及一般反应的处置。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宣传动员,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期间辖区人群的摸底工作,做好非在托幼机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并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做好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
(二)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要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业务培训,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在强化免疫正式实施前,必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对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强化免疫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增强主动参与的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1、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调查: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月龄~岁儿童应在镇、街道的领导和组织下,安排村或社区人员分别组成摸底登记队伍挨家挨户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将适龄儿童分自然村(社区、街道或楼群)、分年龄组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同时给家长发放《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与接种通知单》(附表),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托幼机构摸底:在托幼机构儿童由幼儿园老师提供名单,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由托幼机构将《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知情同意与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生或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3)人口流动聚集地区(如西马营、炮营及各农场)是调查摸底的重点地区,所在镇、街道应加强领导和组织,确保不留死角,彻底摸清现住址流动儿童情况。
2、各免疫规划门诊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区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摸底登记。
(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保证疫苗、注射器合理分配和相关材料的分发,避免浪费。应在强化免疫活动前,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下发至各免疫规划单位,各个接种点做好急救设施、药品、报表等物资储备,以保证应急之需。
(五)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实施。
1、现场接种:以定点接种为主,城市儿童可以采取到免疫规划门诊提前预约接种的方式;农村可以利用村医开展入户接种方式;责任区的免疫规划门诊负责在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为在托幼机构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要在疾控中心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托幼机构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设置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托幼机构要加强领导,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为工作开展提供切实保障(如必要的桌椅、茶水设施等)。
2、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记录。现场接种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
(六)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城市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在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车站等公共场所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按照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强化免疫督导
按照上级要求,政府将成立多部门联合的工作督导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强化免疫活动逐级进行全程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质量。督导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现场接种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强化免疫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并填写《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表》。
四、强化免疫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开展家长知晓率调查和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完成后,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农场等。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种。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强化免疫接种率低于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种,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五、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并按要求逐级上报总结报告与汇总报表;同时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