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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资金清整实施方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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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资金清整实施方法

根据《印发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发〔〕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片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清查工作由西夏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坚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农牧水务局、扶贫办等单位;使用单位为县区级财政资金的各级部门和县区级以下单位。

(二)内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两个方面内容。由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着重检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检点为:

1.涉农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补贴、早稻订单奖励资金。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农村水利、农村道路、农村沼气、危房改造、塞上农民新居、村庄综合整治等资金。

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

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补助资金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年月起至年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月日-月日)。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表格及总结要求于月日前报财政局,财政局按各自相对应的内容将部门上报的表格进行汇总后连同总结按规定时间上报.

2、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能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着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

(三)重点检查阶段(月日-月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联合开展,重点检查面达到自查自纠范围的以上。

(四)整改总结阶段。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上级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西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分片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西夏区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夏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奚杏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部门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及时做好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清查工作情况及总结等。财政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做好清查日常工作,同时要会同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监察局(纠风办)等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加强宣传和指导,准确掌握清查信息。要深入宣传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目的、范围、内容、重点的部署安排,加强清查业务培训指导,使清查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区、市对专项清查工作的要求,确保清查质量。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专项清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清查工作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掌握信息,促进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创新监管机制,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绩效。要通过清查工作,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使用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经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落实责任,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瞒报,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在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要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