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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节能工作实施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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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节能工作实施办法

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办法”,狠抓“四个一批”,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约束性指标。

二、主要目标

年,全市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目标。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万吨标煤以内,其中渤海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万吨标煤以内,其余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节能指标,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降低的节能任务。

三、工作重点

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以及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按照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完成市政府下达节能目标的决心不动摇,推进节能工作的力度不减弱,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1.落实目标任务。按照确保实现“十一五”目标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年节能目标,把节能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明确指标、措施、时限、责任人和奖惩办法,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目标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百家节能重点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与当地政府、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

2.严格考核奖惩。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节能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按照《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政字〔〕号文件要求,对年终考核节能工作前三名的县(市、区)以及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节能重点企业和列入市节能技改、淘汰落后计划项目当年竣工,且实现节能量超过吨标煤以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和经济补偿。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实行区域(企业)限批、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超过能源消费增量控制部分,以元/吨标煤向市政府缴纳补偿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工信局、技术监督局、住建局、科技局)

3.强化督导协调。继续实行年初部署、月度调度、年中检查、年底前预考核制度。每月初对市百家重点节能企业进行调度,季度初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通报,7月份对各县(市、区)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项目进展、淘汰落后、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月份进行预考核。根据不同阶段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部门或行业专家进行指导、会诊,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协调,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监察局、住建局、技监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调整结构,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1.严格市场准入。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实际,上半年出台《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对采取的禁(限)批措施,严控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全市总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或年耗能吨标准煤、年耗电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新建项目,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万平米非商品住宅居住建筑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立健全项目评估专家库,提高节能评估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项目建设节能措施执法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严控“两高”项目的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住建局、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会展服务、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拓展文化、旅游、休闲、物业、家政等新型服务业,加快南大港旅游区建设和高教园区建设;围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冶金等主导产业,积极谋划建设渤海新区国际综合物流园区;以高端、高压、高附加值为目标,推动管道装备制造业由单一的管道、管件向石油化工设备、石油钻采设备和压力容器设备转变;谋划建设一批新型机械制造项目,推动机械制造业由零件向部件、部件向整机转变。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占GDP比重达到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速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所占比重降至(可比价)以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统计局、商务局、科技局、旅游局)

3.发展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开展清洁生产的试点示范工作。加大企业示范力度,在石油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中建立不同规模的示范试点,以样板带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

4.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利用地处沿海的优势,加快海兴风电场二期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吴桥生物质发电、临港化工园区资通纸业秸秆锅炉的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及地源热泵技术。不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农牧局)

(三)加大投入,狠抓一批节能重点项目

1.加快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照十大节能工程要求,筛选制定了年全市节能技改工作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要求加大项技改项目的督导力度,落实项目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尽快形成节能量。进一步创造条件,抓好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废混燃炉、集团氯碱公司隔膜碱改离子膜碱、石化综合节能改造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应,抓好装备材料有限公司无功补偿、 厂东换热站、 供热中心等续建项目的竣工投产;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石化加热炉先进控制与优化、纸业燃煤锅炉改造、公司燃气裂解加热炉替代燃煤锅炉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各县(市、区)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制定年度节能技改工作计划,把项目落实到节能重点企业,力争全市节能技改形成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发改委)

2.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抓好化工有限公司节能综合利用发电、宏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不锈钢节能新工艺及窑炉技术改造等个重点项目建设,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力支撑,力促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加大对上级资金支持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竣工,资金使用规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3.用足用好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抓住国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的有利时机,按照国家、省政策支持重点,谋划后续项目并做实前期工作。建立节能项目库,聘请专家论证评估,尽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银行信贷支持,最大限度地缓解项目资金紧张状况。全年争取国家、省支持资金比上年增加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住建局)

(四)加快调整,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

按照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设备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淘汰落后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措施及责任人,确保按规定、按时限淘汰到位。抓好吴桥宏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蒸球制浆生产线、三井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万吨落后酒精生产线等条落后生产线淘汰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快市油墨公司等家企业的台低效燃煤锅炉、石化公司等家企业的台落后电机、变压器以及集团浆粕公司等家企业的台低效落后设备的淘汰步伐。确保实现减少能源消耗量万吨标煤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

(五)加强管理,抓好一批重点节能企业的能效对标

为推进全市重点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在市百家企业中选择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市能效对标示范企业,实施重点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对标经验,在全市推广。组织百家节能重点企业,学习典型企业经验,采取内部对标、竞争性对标和同业对标等方式进行对标,促进管理模式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提升,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月日前提出全市能效对标工作方案,力争节能重点企业全年实现节能量达到万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六)依靠科技,推广一批重点节能技术

1.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锅炉(窑炉)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选择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和纸业有限公司作为节能技术推广示范企业,选择技术过硬、信誉好的节能技术服务队伍,指导企业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市场新机制,实施技术改造,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年,全市将重点推广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力争燃煤锅炉效率达到以上。积极推广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编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下达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完成省下达的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加快构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东电厂、化工园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经验,促进循环经济由示范向整体推进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加强节能技术创新。针对产业特点,将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冶金等行业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开发和产业发展计划。加大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研发制造节能型设备。编制并实施节能技术研发科技计划,全年支持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项以上,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以上。在企业员工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培养职工的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科协等单位负责)

(七)全面推进,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力度

1.推进建筑节能。继续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的节能标准;贯彻执行省建设厅“正负零以上严禁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规定,推广应用新型建材;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建筑竣工验收阶段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要达到以上。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出台按热计量收费办法,在试点小区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力争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物价局)

2.加强交通节能。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城乡公路网建设改造力度;提高线路集约化经营及客车实载率,力争客车实载率达到;强制淘汰老旧车辆,建立老旧车辆登记台帐,对普通级、中级营运客车年以上,高级营运车年以上进行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强化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强制二级维护与定期检测,对经多次维修,百公里燃油消耗仍超原厂标准的老旧车强制报废,实现营运车辆百公里能耗同比下降。大力推广天然气出租汽车,市区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的车辆达到以上。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中,利用旧路改造比例达到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抓好农业节能。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以及节水精播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淘汰和更新落后农业机械。全年新增农村沼气用户万户,沼气示范村个,谋划建设大中型沼气供气工程处,指导推广沼液叶面喷施万亩,沼液浸种万亩,沼液喂猪万头,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具台、省柴节煤炉灶万户、节能炕万铺、太阳能热水器万平方米、太阳房万平方米,建设沼气池精品户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开展创建“绿色商场”、“绿色宾馆”活动,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根据商业和餐饮服务业不同行业能耗情况,制订大型商业设施能耗标准体系。对大型商店分批进行节能诊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发展节约型餐饮服务业,力促—家酒店争创国家级绿色饭店,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大、中、小份量菜品服务。在商厦、同天购物中心、意明购物中心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引导消费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度。力争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同比下降,主要用能设备改造更新率达到,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机关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对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考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体系,做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照明,切实解决待机耗电,严格设定空调温度。力争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源消耗量低于吨标煤/年.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局)

6.全面实施家庭、社区、媒体、学校和企业节能行动。

一是家庭、社区节能行动。继续开展“绿色节能家庭”活动。市科协、市妇联、市工会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平台,通过散发传单、举办节能讲座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表彰活动,使节能理念深入每个家庭和居民。积极开展科普日、科技周、绿色节能家庭评选等节能宣传活动,在全市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以及适度消费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科协、妇联、工会、发改委)

二是媒体节能行动。各新闻媒体将节能宣传纳入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好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通过专题、专栏、专访等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节能降耗方针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采访和报道,提高节能宣传的深度、密度和强度。(责任单位:市报社、广电局)

三是学校节能行动。市教育局、共青团积极组织各大中小学,在采取节能降耗措施的同时,通过开班会、上节能课等形式进行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进而带动社会节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四是企业节能行动。市工会、共青团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环节,找漏洞、找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活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职工掌握节能降耗技能,不断提高职工节能降耗能力。选拔和树立节能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评选节能班组、节能标兵活动;“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中,在节能降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要占到一定比重;在青工中开展节能技能竞赛,评选出全市节能标兵,引导青年勤学技术,苦练技能。(责任单位:市工会、团市委)

(八)依法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盯住、抓紧落后县(市、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督促落实节能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年节能监察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跟踪监察,落实整改意见。抓好对公共机构和宾馆、商厦、写字楼、超市等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搞好工业锅炉、新上项目、能效标识、淘汰落后设备的专项节能监察,使节能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质量监督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九)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

1.办好《市节能减排简报》。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节能政策、措施,关注全市节能工作动态,宣传节能降耗取得的成绩,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为实现全市节能降耗目标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办好“节能监察网”,建设互联网上的节能宣传平台以及节能信息交换平台。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政策信息、节能技术信息、节能产品信息、节能知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3.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好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采用室外电子屏幕、流动宣传车、科普图片展览、宣传横幅、节能研讨和知识讲座、节能知识竞赛、能源紧缺体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使全民融入节能行动之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科协)

4.开展全方位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各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工作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节能培训,以提高全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设备操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技术监督局、科技局、节能监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