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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政[]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措施、超常的举措,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重建规范、再造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着力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促进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要求:按照打造环渤海“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者最满意”的最佳商务城市的目标要求,通过扎实开展“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活动,着力解决审批事项多、审批周期长、收费项目多、企业负担重的问题,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建立权责一致、程序简明、顺畅高效、监督有力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遵循原则
针对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省政府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度规范、具体项目、审批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收费只能削减不能增加、收费标准只能降低不能抬高、办理时限只能压缩不能延长”的总体要求,重点把握“四项原则”:
(一)合法合理。坚持依法行政,既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划行政审批行为,又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打破常规,敢于突破,削减不合时宜、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
(二)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消除囿权思想,提供优质服务。实行横向并联、纵向优化,重建制度规范,再造审批流程,对审批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适度前移,最大限度地实行并联审批。
(三)简政放权。对审批和收费项目取消一批、合并一批。通过加强管理能够解决的事项不再进行行政审批,通过市场、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彻底放开。
(四)权责一致。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其相应的权限和责任,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幅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着力解决职能交叉、责权脱节、多头审批、互为前置、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建立组织
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廊坊市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调度、督导各项工作进展,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四、工作任务
实行集中办公、集中审批,大力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站式收费、全程服务、全程政务信息公开、行政监察”五项制度,全面规范审批程序,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一)集中办公地点
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办公场地平方米。
(二)人员组成
涉及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的责任单位,从单位内部业务科室抽调专门名工作人员(科级干部名、工作人员名),代表本单位行使行政审批事项的许可、审批、审核权,并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管理。
(三)审批及办理时限
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共分为前期工作和行政审批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土地出让个环节;行政审批阶段包括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个环节。
1、前期工作阶段
①前期准备:在供地前的准备阶段,国土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审定后的环评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刚性规划条件,将所有应由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准备工作全部做完,并做到一次性告知。
②土地出让。根据土地性质,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到发改部门办理普通商品住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2、行政审批阶段(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为项,办理时限个工作日,其中从用地规划许可到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个工作日)
①规划许可(个工作日)。规划部门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牵头,组织建设、规划、市政、绿化、综合执法、人防、消防、水务、安全、环保等部门对施工图联合审图备案。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施工许可(个工作日):排水部门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市容环卫部门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合同备案。建设部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竣工验收(个工作日):房产部门按相关政策要求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牵头,组织建设、规划、市政、绿化、综合执法、消防、人防、地震、环保、气象、技术监督、教育、文化、水务、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认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严格执行五项制度
1、建立健全并联审批制。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步审查”的要求,强化行政审批中心职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主管科室负责人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并授权到位,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坚决杜绝“前门受理、后门办理”和“体外循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办公。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设定并联的环节,各责任单位要进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部门缺席视为默认通过。
2、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限,真正做到科(处)室当日办结、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部办结不超过天。各行政审批责任单位要变坐等申请为主动服务,提前做好专家评审、技术分析、踏勘、公示、公告、听证等准备工作。在审批和建设的各个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省外来廊投资的重大项目,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保证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3、建立一站式收费制。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专门的收费窗口,按照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的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一站式收费”。转变收缴方式,由多环节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在房管局交易中心进行)个环节集中收缴。全面推行收缴制度改革,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中国库收缴,并实行收支两条线。
4、实施全程服务制。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服务,为企业办事提供方便。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服务,统一受理项目单位资料申报,无偿为申请人代办各项审批和交费手续,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受理申请材料时要将有关事项向项目单位一次性告知,定期回访,提供延伸服务。
5、实行全程的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监察制。建立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收费政务信息全程公开制度和全程行政监察制度。要将管理权限、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制作办事指南并公开。审批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公示。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行政监察,完善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功能,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市监察局要派专人入驻行政审批中心,对各涉房行政审批单位的审批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公开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办理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通过大力度的清理整顿,达到“审批项目更少、时限更快、收费更低、服务更好、企业和群众更满意”的目标要求,优化发展环境。具体分为个阶段进行:
(一)协调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
①召集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中心、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等部门传达贯彻月日全省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任务。②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提高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房地产行政审批流程图》。③各涉房行政审批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个文件的要求,对现行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抽调审批人员的方案,确保月日全部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实行集中办公。④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月日前购置笔记本电脑台、打印机台、电子显示屏个、交换机台、电话机部、办公桌椅套,编印《房地产行政审批操作手册》。同时,负责刻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用章、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用章。⑤由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涉房行政审批单位派驻的工作人员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办事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掌握操作程序。⑥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设立专栏专刊和专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下发的《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的通知》等个文件,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备案项目和取消停收项目的削减、合并、优化,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备案项目目录和取消、停收、降低及放开收费标准、下放权限的收费(基金)项目目录,做到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放开的坚决放开,该降低的坚决降低。由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对涉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整改提高阶段(月日至月日)
各涉房行政审批责任单位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总结房地产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查漏补缺,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注重实效。市监察部门要实施全程行政监察,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按省政府公布取消、停收的收费(基金)目录执行,超越职权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六、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对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特殊意义,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把优化房地产发展环境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规范行为。行政审批的过程,是政府及其部门、中介机构、房地产企业互联互动的过程。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市规划、房管、信用办等单位于月日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涉及建筑市场中介机构的专项清理整顿,采取联合检查、信息公开、信用等级评定等办法,全面规范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行为,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职责交由中介机构承担,严禁胁迫房地产企业接受强制服务并收费。由市规划局牵头,于月日前组织市建设、房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规划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对擅自超越规划红线、扩大容积率、违规销售以及串通投标、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要强化保障。为实现行政审批的规范、高效运转,要加强经费、队伍和电子审批等基础保障。在经费保障上,因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收和降低标准而减少的收入,可以通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财政补贴解决,也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解决。市行政审批中心购置办公设备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在审批人员保障上,各涉房行政审批单位要抽调名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调整充实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要加强对审批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之熟练掌握行政审批所需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对于因减少行政审批而精简的人员,所在单位要妥善安置到位。在电子审批保障上,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行政审批中心配合,于月日前对廊坊电子监察系统网站升级,完善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满足审批部门集中办公和监察需要。
四要严肃纪律。省政府公布的审批、收费项目和审批流程是一条不可超越的红线,是具有刚性约束的硬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承办责任。减少审批前置要件,避免部门审批互为前置,交叉审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后续管理,不得搞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由市监察局负责,从月日起,利用周时间,对涉房行政审批单位执行省政府文件规定情况进行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和问责。
五要强化监督。市政府将实行严格的首问首办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章不循、有据不依、流于形式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等行为,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效能室、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涉房行政审批督导检查小组,建立经常性的督办督查机制,开展明查暗访、定期通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跟踪问效,督促各责任单位真正精简执行到位。市物价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涉房地产企业收费专项检查小组,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每月日前向市政府报告检查结果。由市监察局负责,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服务评价调查和软环境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到单位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