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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综治市区环卫实施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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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综治市区环卫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市洁净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号)和《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卫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建城〔〕号)精神,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高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以“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庆周年和年全省“三年大变样”工作检查验收以及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杯”竞赛评比,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建国周年和贯彻落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为契机,以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为切入点,全面深入实施“城市洁净工程”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清除白色污染和积存垃圾,整顿各类牌匾及户外广告,规范停车场所、施工工地和集贸市场,大力推进街景整治,强化园林设施建设,巩固“三年大变样”工作成果,实现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目标

主要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彻底清除垃圾死角,实现垃圾进场;从严打击乱设广告,实现广告入栏;全面治理车辆乱停,实现车辆入场;严格监管工地乱象,实现文明围档;集中治理乱摆摊点,实现摊点入市;清理整饰沿街立面,实现视觉改善;切实加强园林建设,实现品位提升。并结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特点,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划分

(一)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清理

1.清除各类垃圾。一是大力清理市区积存垃圾。要做好无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所有积存的无主垃圾要在月底前清运完毕。二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容貌环境星级达标竞赛”、“爱国卫生活动日”等群众净化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单位:各区建设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

2.加强清扫保洁。一是抓好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残羹剩饭、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三是要抓好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的卫生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所辖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民区和居民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责任单位: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3.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道路改造,配套设置果皮箱,增加道路清扫车、封闭式垃圾压缩车,提高城区保洁水平;实施“厕所工程”,采取建设、改造、开放相结合的方法,力促城区公厕增量提档。同时,加强环卫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消毒消杀,对破损的要及时更新,不足的及时补建,使环境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肥公司、各区环卫处)

4.治理“白色污染”。按照市政府“禁白”要求,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围绕产、销、用、弃四个环节加强治理,下大力解决塑料袋随风飞、四处挂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环保局、工商局)

5.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结合市区道路改造,按照街景整治方案拆除占压道路红线建筑,按照统一材料、色彩、高度建设通透式围墙,并对空地进行绿化,提升街景质量。(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建设局)

(二)规范户外广告

6.整治广告牌匾。一是对城区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的广告牌匾等逐条(块)进行清理,重点拆除、更新、规范、整治违章设置、有碍观瞻和擅自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指示标志。二是加快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城区设置户外广告必须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定期维护”的原则,主干道门牌字匾要着力实现审批规范化、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三是各区政府要组织市容、规划、城管、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治理户外广告牌匾统一行动”。按照户外广告整治和设置标准,对已经整治过的街道进行“回头看”,对未进行过整治的街道要进行规范。(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规划分局)

(三)整顿交通环境

7.道路、桥梁维修出新整治。加强道路维修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现象,人行道砖完好、无缺损现象,窨井、管沟盖板无缺少、凹凸现象。对桥梁、护栏经常清洗、油漆,保持清洁常新。(牵头单位:市公用局,责任单位:各区建设局)

8.整顿沿街秩序。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门店进行整治,确保各种设施达标,无占路经营,无油烟和噪声污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二是规范棚亭摊点。撤消、拆除、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经批准设置在次干道或小街小巷的摊点,要定点经营,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点逐一整治规范,指定停车场点、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增设停车栏架、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处罚收费,月底前城区主次干道停车场要实现管理规范化。规范出租车经营,整治出租车乱停乱放、车容车貌及随意停车拉客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

9.落实“门前三包”管理。针对以往管理中的不足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拓展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标准,规范考核方法,坚持每月开展明查或暗访,通报情况,严格考核。通过强化管理,确保做到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绿化优美,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无乱出摊、乱占道、乱吊挂、乱堆放等违章现象。(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爱卫办、城管局、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工地管理

10.施工工地整治。施工工地要按照规定标准围挡,出入口进行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保持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和路面恢复及时,无扬尘污染。拆迁现场要按标准实行围挡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废弃土(物)要及时清运,拆迁后暂时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用米以上实体墙围挡,对墙体外表进行彩绘美化、轮廓灯亮化,围墙外设绿化带并留足人行道。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要进行有效苫盖,不得扬尘和马路遗撒。(各区政府、市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五)规范市场秩序

11.清理占道市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坚决取缔“店外经营”和“路边露天烧烤”,严禁沿街两侧从事加工制作、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对主要道路“五小摊点”要进行清理,“退路进巷”。对批准设立的市场和早夜市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定点、定时经营,设专人管理;对未经批准形成的马路市场和早夜市要坚决取缔。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和市场周围米之内的垃圾管理负总责,并确保市场内摊点不外溢。市场范围外零散摊点由城管局负责取缔,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

(六)清整街景立面

12.重点街景整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园林绿化及破墙透绿、违章建筑及破墙开店、建构筑物立面及店面容貌、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和景观改造。(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用局,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建设局)

13.临街建(构)筑物粉刷出新整治。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采取清洗、粉刷、维修等措施进行外立面出新整治,力求建筑立面风格与街景整体色泽协调、整齐美观。市直管公房由市管局牵头并组织实施,其他单位由各区政府牵头并组织实施,市城管局负责督促产权单位自行整治。(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城管局)

14.治理乱贴乱画。坚持按照每月取缔一批、公布一批、处理一批的工作方式,协调电信部门予以单向停机处理。要参照其它城市的经验做法,及早建立乱张贴涂写恶意追呼系统。要制定户外小广告清理方案,加大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取缔乱张贴乱涂写窝点,力争通过持续的、不间断整治,逐步根除“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城管局)

(七)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

15.加快绿化工程建设,强化园林植物及设施管理。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投入,将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及管理资金列入年度财政支出计划,确保建设及管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按照居民生活区米见绿、米见园的要求,加快游园、片林等街头绿地建设。同时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绿化活动,专群结合,规划见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腾地造绿,绿化家园。(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八)建立长效机制

16.加强规划和设计工作。要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在活动中要依据规划重点搞好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设施的建设。要做好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详细规划覆盖率。大力倡导城市设计,提高设计质量。(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规划分局)

17.强化监督考评。要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层级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做到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实施定期检查、考评,对后进单位挂流动黄旗警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告知—整改—反馈—验收。(各区政府牵头并负责实施)

18.实行责任追究。各区要把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发现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领导人责任。(各区政府牵头并负责实施)

19.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区政府牵头并负责实施)

(九)城市亮化工程

20.抓好重点地段亮化。本着点线面相结合,高中低相呼应,公益亮化有品位,商业亮化有动感的思路,逐步亮化楼、桥、路、树、草、河、园,形成规模宏大、色彩丰富、点线结合、动静相宜的亮美夜景。年重点提升河两岸的景观亮化工程。(市公用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21.加强夜景灯饰整治。拆除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灯光设施,对锈蚀破损、画面陈旧的进行整修。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确保亮灯率、完好率达到以上。(市公用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十)城市碧水工程

22.加强污水设施维护管理。狠抓雨、污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安全度汛。对排水泵站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对雨、污排水管道进行全面的清掏疏通。以市新建产业集聚区为契机,加强污水入网工程建设和污水排放管理,打好污水入网攻坚战,做到“能入尽入”,防止环境污染。(牵头单位:市城投集团,责任单位:排水公司)

23.抓好河道环境治理。按照坝净、岸绿、水清的建设目标,对中心城区河实施清淤、护岸和环境工程建设。拆除河道周边临违建筑,定期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岸坡垃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河道管理处)

四、实施步骤

“城市洁净工程”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年-月份,重点是在中心城区开展大规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主次干道的市容景观。对辖区脏、乱、差和群众反映强烈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治理,清除积存垃圾、渣土和废弃物,治理白色污染和运输洒漏扬尘,消灭卫生死角。

第二阶段为年月日至月日。利用五十天时间,在中心城区统一组织开展“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城市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小街巷、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建设(施工)工地,以及各机关、学校、部队、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的内外部容貌和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以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建国周年。

第三阶段为年月-年月。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园林绿化建设和交通环境、施工工地、集贸市场、街景立面等专项治理活动。在第一二阶段工作基础上,搞好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对公园、游园和道路两侧树木进行整理、修剪、补植,丰富植物色彩,突出绿化层次,提升美化水平。清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及不规范的牌匾、广告,清除违章占路摆卖、堆放垃圾杂物等现象,全面整治施工工地,清洗整饰沿街建筑。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完善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使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中心城区“城市洁净工程”和“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市协调指挥机构。名单如下:

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市建设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陈书恩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城市洁净工程”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各区、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将活动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以电子版形式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日前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 ,邮箱),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保证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城市洁净工程”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并建立“城市洁净工程”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指挥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和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层级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职责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要亲抓亲管,深入一线、率先垂范。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承担的目标任务,仔细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调集精兵强将,自始至终抓好整治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各项整治任务的参加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调度指挥,做到有分工,有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监督,严格奖惩。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各区综合整治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检查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深化检查层次,加大检查频率。对每次检查找出的问题,要排出顺序,点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对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对不服从整治安排的单位,要在有关新闻媒体曝光。

(四)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城市洁净工程”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干五十天,迎国庆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行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必须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经常性、不间断地加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风尚等方面的问题,抓住当前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的进行连续报道和追踪报道,宏扬成绩,批评落后。各级各部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