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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加强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现制定年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的新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市抗御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甄桂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扎实推进;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控制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市消防安全氛围更加浓厚,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六类场所:①公共娱乐场所。②高层、地下建筑。③易燃易爆单位。④中小学校校舍。⑤社会福利机构。⑥“八小”和“三合一”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九个方面:①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备。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③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④火源、电源管理不规范。⑤违规留宿现象不整改。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⑦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不到位。⑧消防控制室人员不合格。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五、整治措施
(一)人员密集场所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六个一律”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规定的“十条”硬性措施,从严治理。
(二)易燃易爆单位
1.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条,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4.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条,处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五日以下拘留。
5.对安全布局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4条,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三合一”场所、“八小”场所
1.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凡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凡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一律强制拆除。
4.凡属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5.凡“八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6.凡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消防控制室
1.未按照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改正的,一律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消防控制室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的,一律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存在上述问题,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
3.自动消防系统的控制设备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律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值班的,一律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六、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文化、教育、质监、城建、旅游、民政、交通等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负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隐患整治主力军作用,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整治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快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作为冬防工作的攻坚重点,加强跟踪督办,并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立案,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公安厅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全市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年月日至年月日,全市将组织开展“风暴”号行动,围绕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集中夜查。年月日至日,围绕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风暴”号行动,对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和“八小”场所以及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进行逐一排查。
(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制定防火公约,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乡村道路不畅、消防水源短缺、柴草乱堆乱放、弱势群体居住场所防范措施不落实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落实自防自救措施。
(五)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攻势。以“全民参与消防,共筑和谐平安”为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充分利用户外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橱窗、手机短信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消防培训、开放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冬季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积极推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自我展示宣传教育活动。从现在起至春节,各级消防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农村消防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夯实农村火灾预防的群众基础。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和夜间重特大火灾多发的规律和特点,重点加强各方面的技战术训练;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训练,完善重点单位特别是重要活动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兵、实装、实地、实战和错时演练,提高寒冷、大风、夜间等恶劣天气和复杂环境下的实战能力;加强对车辆装备的维护保养,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好连续作战和恶劣天气下的战勤保障,确保落实“五个第一”行动要则;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根据气象条件变化,随时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整合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加强业务训练指导,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综合效能。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1.组织召开全市冬防工作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2.各县区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1.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冬季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2.市政府将组织成立督导组,采取责任分包,对各县、区冬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对一些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至日)
。
1.各县、区要认真检查和处理冬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四时前将《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情况统计表》,年月日前将冬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于月底对各县、区政府冬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市冬防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通报批评,冬防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本行业(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同时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直到解决。各行业、系统内部也要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强化对所属单位冬防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