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做好数字化城市监管实施方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加快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实现城市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提升”为主导,以数字化为载体,围绕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社会化参与的目标和瞄准一流、创新推进、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实现好省的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指挥(处置)两轴相对分离,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有机衔接的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区域数字化、管理内容数字化、部件和事件处置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标准和效率。
二、目标任务
(一)成立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在市级组建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按照“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形成相对独立的监督和指挥双轴体制,以及权属和责任清晰的管理处置网络。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挂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系统的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部、事件问题的发现、受理、任务派遣、跟踪协调及处置情况的监督、考核和评价;负责监督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人员暂由市城管执法局从各区局或有关单位抽调或整合人员解决,根据工作运行发展需要,逐步完善编制和机构。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内设监督和指挥两个平台。监督职能主要包括问题受理、立案、批转、监督、结案、定期提供自动生成的考核评价,提供普查数据分析以及管理和联系信息采集员队伍等;指挥职能主要包括向部、事件的属地或属主派遣任务和跟踪协调、督导等职能。一期工程,将区、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及直属单位纳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处置)系统;在区、区区级城管部门同时设置二级指挥中心,二级指挥中心服从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的任务派遣指挥,代表区政府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属专业部门进行处置任务的派遣指挥。在市直和区直有关责任和处置部门(单位)、所有街办和社区设立终端,建成权属清晰、责任落实和响应快捷的处置网络。二期工程随着工程进展逐步扩展完善。
(二)城市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单元网格划分。以万平米为基本单位,由专业测绘部门和街道共同协作,将中心城区数字化城管区域范围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划定按照法定基础、属地管理、现状管理、方便管理、地理布局、负载均衡、无缝拼接、相对稳定的原则,一个社区可划分为个或多个单元网格,网格不跨社区。
2、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按照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先由各区、各职能部门对城市数字化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城市管理部件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调查,摸清现状、分清权属和管理责任,为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再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管理对象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详实反映管理对象的属性、类别、网格区域、责任单位等情况,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并一一对应责任部门。实现对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管理及其他设施(河道管理等)等六大类部件设施和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等五大类事件的精细化管理。
(三)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信息采集方式以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的主动式现场采集为主,并与市民投诉举报、职能部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信息采集相结合,以保证信息采集的及时、准确、全面。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应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确保实现资源共享。一是网络资源整合,包括借用电子政务网、劳动保障网等,实现各专业部门和街道、社区间信息传递和共享。二是监控信号资源共享,包括公安指挥中心和交警指挥中心部分视频监控信号,环保、路灯、河道、山体绿化监控信号等。三是被动接受的案卷信息资源,将城建服务热线整体整合至市监督平台,做为呼叫平台;将市长热线、书记、市长信箱、领导批示、公众短信、网站举报、社区的上报的涉及城市管理内容的信息,实行监督平台统一受理,规范立案。
(四)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以国家住建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为基础,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包括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三方面。根据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
(五)组建信息采集队伍。为保证对城市管理部、事件信息的采集和问题处置的核查,组建信息采集队伍。人员暂时由各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各办事处城管及协管人员组成,待工作运行成熟后,根据需要逐步完善信息采集队伍。
(六)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建设。以制定数字化城管《指挥手册》、《监督手册》、《部件手册》为核心,建立《主动来源信息采集标准》、《被动来源信息接收标准》、《案卷批办处理工作标准》、《终端操作维护工作标准》、《数字城管网络系统管理办法》、《市级平台值机员综合考核条目》、《二级平台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终端登陆平台考核制度》等一整套工作标准,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七)设计工作流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具体程序是:信息采集员主动巡查发现的或城建服务热线、市长热线、书记和市长信箱、领导批示、公众短信、网站举报、社区上报的有关部件、事件问题进入市监督平台,市监督平台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生成工单派送至市指挥平台;市指挥平台按照“部件属主、事件属地”的原则分别指挥相应的责任部门或区指挥中心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督办;责任部门或区指挥中心处理完毕后,将结果反馈至市指挥平台;市指挥平台将反馈结果报市监督平台,市监督平台派遣信息采集监督员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办结的整个工作流程结束。处理结果自动生成考核评价基础数据。
三、项目涵盖范围及投资模式
一期工程建设以中心城区建成区(区、区)为主,重点范围划定为路以北、环以西、广场以南、西外环以东,另包括龙泉广场及周边环山景区等,约45平方公里。其他区域列入二期工程范围。、园区在与中心城区统一各项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建设本辖区数字城管平台,并预留与市级监督和指挥中心的互通互联接口。数字化城管建设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的建设投资,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对投资模式、偿债方式和运行费用保障做出安排。该项目建设应包括监督和指挥中心设备及配套设施、平台建设(含网络系统、安全系统、存储系统、服务器、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数据普查和网格划分、视频监控、“城管通”等设备的采购集成和日常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等。各区的二级指挥中心平台(含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属专业处置部门终端)由市统一协调建设,区级承担所需费用;市直有关责任和处置部门(单位)的终端建设,由各部门(单位)自行承担和保证建设及运行经费。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投资和经费保障计划,并在人力和物力上给予充分支持。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从年月开始,按省政府规定的时限,至年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
(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数字城管工程”技术方案的系统设计工作,通过项目环境评价和立项批复,并请相关专家论证。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和发改委配合,月底完成。
(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地图修测并采取移动测量技术录入街景影响地图,在此基础上完成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划分、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调查、分类和编码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各有关方面提供支持,月中旬完成。
(三)按照国家住建部部颁标准,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包括:数字化城管业务信息系统;数字化城管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化城管部件、事件数据库;数字化城管评价系统;数字化城管协同工作网络系统;数字化城管与相关信息系统的交互平台;城建服务热线的整合以及部门(单位)、街办和社区终端(处置)建设等。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财政(政府采购中心)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月底完成。
(四)组建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包括:市级监督、指挥平台(办公地址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大楼内)和区级二级指挥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本建设等,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有关单位配合,月底完成。
(五)培训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队伍,配备必要的信息采集设备,进行专业培训。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有关单位配合,月初完成。
(六)制定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流程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标准和措施。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月底完成。
(七)邀请国家住建部或省住建厅专家对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建设进行评审、验收。此项工作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决策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区、区、园政府,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市公用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宋润泉担任,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用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区政府以及区管委会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数字化城管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信息技术、数据普查、编制和人力资源、财政保障和项目采购招投标、涉密信息保密、综合协调等项目组,分别由相关责任单位牵头负责,完成专项职能任务。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把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中必须坚持系统统一、标准统一、数据统一、培训统一的原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严格考核督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机构设立、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督导考核,并及时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