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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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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计划

一、全面做好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

随着国家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出台,国家林业局今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退耕还林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第二轮政策兑现的主要依据。这不仅是退耕还林工程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退耕户切身利益、影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农村稳定的一项政治问题。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退耕还林自查工作

工程建设总面积44003亩,市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其中退耕地造林31273亩,配套造林12730亩,截至目前,工程总体进展顺利,成绩显著。但随着工程的深入开展,一些问题和矛盾也开始逐渐显现。根据《省林业厅关于退耕还林自查整改和数据核实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电〔2007〕9号)要求,市将对历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要落实到小班、地块,落实到每一个退耕还林户,切实做到地块、面积、质量、补助“四落实”四清楚”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检查。林业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重点检查国家计划完成情况,自查工作由市政府负总责。退耕地造林、配套造林面积,造林合格面积、需补植和重造面积,合同签订、政策兑现、剩余补助资金情况、林权证发放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统计部门要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面积和完成质量及投资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农业部门要对退耕户后续生计情况进行调查;国土部门要对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数量进行全面普查;发改部门要对整个工程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稽查。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确保真实掌握退耕还林成果。

(二)扎实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对需要补植补造的地块,要根据自查结果。今春一季度要全面完成补植补造工作。一要保证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不减少。对因造林面积不足、虚报、错报以及人为因素损毁的地块,要重新落实地块,重新设计,重新施工,确保面积不受损失。同时要做好补助资金的追缴和档案管理工作。二要坚持退耕还林标准不降低。对造林成活(保存)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地块,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要求,责令经营者限期进行补植补建,并要保证成活。对于连续两年未进行补植补建或补植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停发国家补助,直至达到标准后方可兑现。对放弃经营或不履行退耕还林合同规定义务的要在面积不减、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异地重新造林。三要保证退耕还林成效。对成活率低、易导致复耕的地块,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政策兑现的杠杆予以调控,确保造林成活、成材;对因选择造林树种不当或苗木原因导致成活率低的地块,要及时更换适宜树种;对存在地类不符、未承包到户集体享受待遇等问题的地块,要狠抓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退耕地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林粮间作,对违规进行间作的不予兑现当年退耕还林政策。对因间作造成农药伤苗、人为毁苗的要坚持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管理。

要严格规范运作,工程管理上。程序化管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年度自查工作。自查的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自查,县级自查是国家补助政策兑现的依据。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检查验收结果的公开、公正。

二是加大政策兑现的管理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结果公示制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取信于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予未经林业部门验收或验收未达到政策兑现标准的退耕地兑现粮款补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非法和侵占国家补助;严禁虚报冒领、贪污克扣、截留挪用退耕还林国家补助;严禁人为调整成活(保存)率,进行人情、权钱兑现。要一把尺卡准,一碗水端平,不能存在内部和外部之分,干部和群众之分。通过认真抓好政策兑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是要及时指导和监督退耕户进行透光抚育,加强退耕还林地的抚育管护。工程建设初期营造的林木现已进入幼龄林。提高经营水平,增加林地产出效益,避免只造不管、只栽不抚和造林无成效现象的发生。

四是政策性强,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建设。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特别是国家延长补助政策期限后,档案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要强、素质要高,要保持相对稳定。档案资料必须完整齐全,不仅要建立文本档案,还要建立电子档案,保证退耕还林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从年开始,要全面应用退耕还林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各项工程管理环节,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水平。

五是退耕还林后续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退耕还林地的发证工作要在国家检查前全部发放完毕,加强林权证发放工作。林权证是保护退耕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依法确认所有退耕还林地块的权属,纳入林业用地管理。对因征占用等因素导致退耕地流失或因地块调整需要重新落实地块的要重新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按照“谁退耕,谁受益”原则,妥善处理好前后退耕农户的利益关系,及时做好林权变更工作。

三、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

还是从国家惠农政策的调整、退耕还林管理年限的延长等方面看,无论是从工程建设总量方面看。退耕还林工作都在加强。因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实行政府负责制,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造林质量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要在总结近年退耕还林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客观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把这项生态工程抓好。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退耕还林工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而导致的群众上访案件。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对查实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