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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目标与主要任务
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溃、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实施目标:全市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用三年时间,主要任务:从年开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市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科学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市每一所学校,每一栋校舍的安全状况,毫无遗漏地进行排查。对经排查需要鉴定的校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形成报告,建立覆盖全市校舍的安全档案。排查鉴定工作于年月日前完成。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市教育局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要重点制定中小学校舍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整体重建规划和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改造加固计划。全市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按照地质灾害区域分布、最新的地质环境变化情况和校舍地质防汛应对措施及意见,校舍场址地震安全性评估和新建、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重点制定中小学校舍校址迁移规划。制定实施规划和方案工作于年年底前完成。
三、资金安排和管理
校舍工程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的原则。市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地方承担部分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分担解决。市财政局要及时制定投入资金的分担机制和落实办法,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整合与校舍安全工程有关的其它资金。市民政局要通过慈善总会采取向社会募捐等方式,筹措部分资金用于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支出。
列入我市年度财政预算,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经费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分担解决。市政府要对排查鉴定机构在排查鉴定收费方面给予优惠。市财政要及时、足额落实应承担的投入资金。确保工程排查鉴定经费落实到位。
支持校舍安全工程任务较重的地区,要集中使用省级投入专项资金。优先解决突出问题。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市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根据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政府设立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实行项目管理,统筹安排资金,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市教育局要进行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拨付资金。市审计局和市监察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套取中央专项资金的行为。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查处。要建立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将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建立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制度,项目学校单体建筑完工后要组织符合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交付使用前必须提交审计报告。
全部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性收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缓,具体比例由市政府确定。企业应以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向校舍安全工程捐赠的资金,按照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
对全市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根据国家提出的校舍安全工程整体实施方案。实施倒计时管理。年完成总量的30%年完成总量的60%年完成总量的10%要保证各项工作周密组织、有序衔接、按计划实施,确保校舍安全工程进展速度与建设质量,使安全校舍尽早投入使用。
做好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坚持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五、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
各部门负责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领导作用和管理体制。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局副局长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规划及工程实施办公室、排查鉴定办公室、资金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共五个专项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经费要列入市财政预算。
对我市校舍安全负总责,市政府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全面管理。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统筹考虑经济实力以及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力量,指导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指导、审核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和项目文本,及时、足额落实政府应承担的项目资金,设立资金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逐一排查、鉴定,建立健全校舍数据库和安全档案。
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布局调整计划以及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改造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建设收费,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环节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保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用地。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期间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问题,保证师生安全,加强项目学校管理,定期向上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