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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人口普查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状况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保障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家统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第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第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突发事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
副组长:
应急指挥预案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范结合。
应急指挥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口普查条例和人口普查方案,负责全市人口普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安排和组织全市人口普查的应急工作。
二、运行机制
1、突发事件的主要种类
第一类是指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如波及较大范围的雨雪、洪涝、地质灾害等;
第二类是指技术和物资类突发事件:如发生大面积设备故障,通讯和网络突然中断,普查表等物资大量受损等;
第三类是指安全生产类事件:如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人身意外伤害和其他突发性伤害事故使普查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等;
第四类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类事件:如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间矛盾激化,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的范围社会公众强烈反应或突发群体性事件等。
2、预测与预警
市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在人口普查工作中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基层人口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为本单位履行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情况,根据突发性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至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急领导小组。
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测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等保障工作,保证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告上报的形式和要求
1、报告应采用文字形式(纸介质或电子版均可),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要素。对一时查不清楚的事件,要尽快说明情况,不能拖延隐瞒。
2、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接收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报并做好登记工作。在接到报告时间1小时内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并随时续报有关情况。由应急办主任统一作出应急事件的处理安排,处置结束后及时报告整体情况。
3、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在普查期间都要建立相应的应急事件的处理办法、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确定并上报和公布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值班电话的畅通。